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2006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围绕市局党委确定的力争实现全省公安系统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四连冠”和政府关键业绩(KPI)“三优胜”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各项工作都要争创一流业绩和全过程抓落实的要求,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练兵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海峡西岸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漳州市县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自身优势和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狠抓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各项工作的落实,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管理、科技强警、服务群众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势头,实现了全省公安系统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四连冠”和政府关键业绩(KPI)“三优胜”的奋斗目标。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过全面考评验收,市局决定:授予芗城分局、漳浦县公安局和云霄县公安局、南靖县公安局为“2006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并按名次分别奖励人民币三万元、二万元和一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创新发展,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团结拼搏,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努力实现全省公安系统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五连冠”和政府关键业绩(KPI)“四优胜”的年度工作目标,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漳州市公安局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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