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漳州市台商子女入学指南的通知
2008-01-02 20:11 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教合作[2007]219号)精神,为做好台商子女在我市就读工作,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经与市台办共同研究,制定了《漳州市台商子女入学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二日
漳州市台商子女入学指南
  一、有关的国家教育政策
  1、学制: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
       非义务教育阶段 高中三年,大学本科通常为四年。
  2、学校类型: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两种,公办学校对台商子女的收费等同于本地学生。
  二、漳州市教育概况
   漳州市地处福建省南部,现辖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和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南靖、平和、长泰、华安等8个县,人口457万,为著名侨乡和台湾同胞祖籍地。目前,全市共有小学1503所,在校生34.8万人;普通中学235所,其中,独立初中校165所,普通高中70所,在校生初中18.3万人,高中10万人;幼儿园1433所,在校生12.2万人。一级达标高中7所,二级达标高中11所,三级达标高中21所;省优质幼儿园2所,省标准幼儿园15所,市标准幼儿园69所;省示范小学7所,省农村示范小学88所,市农村示范小学96所。
开设初中台生班中学有五所:
   1、漳州三中    省一级达标中学 地处漳州市区
   2、漳州二中    省三级达标中学 地处漳州市区
   3、长泰一中    省一级达标中学 地处长泰县城
   4、龙海角美中学 省三级达标中学 地处角美开发区
   5、漳浦绥安中学 当地优质初中校 地处漳浦县城
  三、台商子女就读政策说明
  在“同等待遇”基础上,漳州市对台商子女就读实行如下政策:
   1、小学阶段一般就近入学。安排在台商暂住地所属片区内办学水平较高的优质小学就读,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2、初中开设台生班。我市在漳州三中、漳州二中、长泰一中、龙海角美中学、漳浦绥安中学等5所中学开设初中台生班。招收在我市就读的台商子女,实行随班就读,计划单列,不占当年学校15%的借读生指标。
   3、中招照顾政策。台商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其报名及报考高中学校资格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应届台商子女考生给予加13分照顾,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4、免收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台商子女一律免收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对招收台商子女的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应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根据实际接受台生的数量,给接收学校核拨生均公用经费。
  四、台商子女入学程序、受理时间和地点、联系人
  1、入学程序
  (1)携带台商本人《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孩子《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所在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欲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台办(市直学校直接到市台办)领取《漳州市台商子女就读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申请办理台商子女就读证明。以上复印件均需准备一式三份。
  (2)由台办统一负责前往当地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
  (3)持审批后的《漳州市台商子女就读登记表》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是转学生,还须携带原学校的成绩报告单。
  2、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15日-8月10日和寒假结束前3天。
   受理地点:县(市、区)台办(市直学校直接到市台办)。
  3、联系人:
  漳州市台办   汤隆舜  联系电话:0596-2052789
  漳州市教育局  杨国和  联系电话:0596-2028895
附件:

漳州市台商子女就读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台胞证
编号
 
出生年月
 
原学籍学校、年级
 
户口所在地址
 
暂住户口所在地址
 
父母(或监护人)
简  况
称谓
姓 名
工作单位、职务、电 话
 
户籍所在地
 
 
 
 
 
 
 
 
 
申请就读学校、年级
 
当地台办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主管
 
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3份,就读学校、台办、教育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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