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教育救灾专项经费的通知
2008-12-27 17:10 来源: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教育救灾专项经费的通知

漳财教[2007]50

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东山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救灾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0719]文件精神和各县上报的中小学受灾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们救灾专项补助经费150万元(详见附表),请尽快将专款拨付给项目学校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救灾专款。同时应督促项目学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终款列“2050202教育”科目。

 

附:2007年中小学受灾学校项目安排情况表”

 

                                  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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