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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相关问题征集的征集结果
2012-08-31~2012-09-06 状态:征集结束
1、网友杨必乐:阶梯电价的一些小建议与看法。

支持这个做法,可以很好做到节能减排,合理用电的目的。

希望对于阶梯电价的第一阶梯的电价,是否会比现有电价更便宜?如果没有,是否意味着是变相的涨价?

因为第一阶梯用电者,相对用电少,应该给予适当优惠政策,而对于第二第三阶梯用电的,可适当提高价格。

也希望相关部门,对于居民用电于商业用电有区分,避免导致商家因电价涨高,而做出的相应的物价上调,导致通货膨胀。

谢谢

2、网友李元庆:建议增加第一档用电量,或区分夏冬季用电量

对于漳州的夏天来说第一档用电量200度偏少,家庭只要有一台空调,稍微一使用一个月的电量就能超过400度,相信大家都有深刻体会!对于普通家庭来说,7月份的用电量基本都超过400度的,电费比往常增加了一半,希望政府能理解普通家庭夏季用电的正常需要,制定一个更加合理的用电量。冬天200度用电倒是足够了。所以建议如增加第一档用电量,或区分夏冬季用电量(增加夏季用电量,减少其他季节用电量)。

3、网友一个关心的市民:阶梯设计不合理

阶梯电价的用电量阶梯设计不合理,第一二级应满足普通市民3-5口之家一月生活所需,并略有盈余,建议参考北京的阶梯电价分级,第一档0-240,第二档240-480,第三档480以上;漳州电力供应应是较为充足地区,考虑到漳州的电力供应、物价水平、消费者承受能力,建议适当增加缓冲期,同时增加峰谷计价方式;

能否考虑季节因素,夏季、冬季适当调高第一二档用电量;

另外,考虑到一年的用电月份不均,可否采用按季度或半年、计价的方式,适当平均电价。

从7月1日起,北京将实行阶梯电价,每户家庭一年用电在2880度以内不涨价,维持现有0.48元/度的标准。月均用电量在241-400度以及400度以上的,分别上涨0.05元/度和0.3元/度。

4、网友万里云天:为什么华安电力公司没有执行第一阶梯过渡优惠电价?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从今年7月到明年6月对第一阶梯居民用电实行为期一年的过渡优惠电价,可是华安电力公司已经按一年后没有优惠的电价标准收取7月份的居民用电电费。尽管个人每月差不了多少钱,但从总量上看应该不少,可能构成乱收费,这可是行业不正之风,我认为作为公共服务单位应该严格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自己的公信力,才不至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提请漳州市政府纠风部门督促尽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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