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曾妙玲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24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市审计局依法组织开展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围绕“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目标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加力落实存量政策和增量财政政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持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扩投资促消费,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新增债务限额以及“两重”“两新”等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重大项目推进,加速政策效应拉动消费增长。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业者贷款提供政府性担保。
——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持续扩“岗位”、增“托位”、优“学位”、拓“床位”、配“餐位”、建“园位”,推动民生“六位”扩量提质;强化社会救助保障,稳步提升城乡低保、养老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支持市图书馆新馆、市科技馆等一批文化惠民设施免费开放。
——不断强化审计整改落实。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整改促落实、促规范、促提升。截至2025年5月,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金额已整改6.98亿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9项。
一、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8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财政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存量资金未收回财政统筹;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购买服务、已购买服务又安排人员经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未及时处置;高校经济业务活动管理有待加强,助学待遇未落实、经营活动监管缺失、采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重点审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投后资产运营情况,共抽查35个专项债券项目。发现部分项目投用效益不佳,部分学前教育项目建成后闲置或低效运营、项目收益低于预期;部分项目建设规划不合理;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支出进度慢等问题。
(二)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相关资金审计
重点审计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相关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发现国债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国债资金使用不规范;防灾减灾和排水防涝任务落实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等问题。
(三)“两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抽查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21个、消费品以旧换新经销商112户,入户核查消费者1162户,涉及财政资金7.89亿元。发现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推动不够有力,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容缺事项办理跟踪不到位;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拓宽公共电商平台消费渠道、补贴支付不及时等问题。
(四)2022至2024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重点关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发现未严格落实参保政策,部分重点人群未应保尽保、部分企业选择性参保、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养老待遇发放不规范,未及时停发养老待遇、未按规定发放养老待遇;转移接续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属国有企业、自然资源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等3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投资项目风险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投资前论证不充分、投资后运营管理不善;商贸业务风险防控缺失,货权管控不足、客户资信及合同风险防控不到位;采购不合规等问题。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闲置工业用地调查处置不及时,未及时开展闲置土地调查、未及时完成闲置土地认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空气质量未明显改善、水质提升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直管公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不到位,部分直管公房长期失管、承租对象不符合条件;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善等问题。
四、审计建议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三点审计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提高资金质效。进一步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和预算约束力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收入管理;强化新增债券管理,督促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做好项目建设和投后运营管理工作。督促公安机关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返还、拍卖、上缴国库等工作。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政策和资金保障,提升政策效能。督促发改、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跟踪问效,优化政策资金拨付机制;人社部门强化日常数据排查,严把养老保障待遇审核支付关,做好重点群体保障落实。督促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严格落实相关规划内容,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
三是强化国有资源资产监管,提高治理水平。督促国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国有企业严格决策程序,加强经营风险管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国有工业用地利用率;相关部门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盘活用好国有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