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及审计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文电处理、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和后勤保卫等事务;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及工资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审计成果综合分析与开发利用,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管理、协调、监督审计项目计划的落实,对审计成果进行统计、综合及分析、通报;负责全市审计信息、审计宣传、审计结果公告等事项;负责审计业务协调工作;拟定审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负责办理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聘任特约审计员工作。
二、法制科
负责承担有关审计方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报批,办理有关协调工作;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和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和受理有关审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协调对本局及下级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等法制相关工作,实施审计普法教育宣传;指导下级审计机关法制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配套规章制度的草拟和修订,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组织开展、指导协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承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四、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根据审计署或省审计厅授权,审计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编制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总方案和草拟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和结果报告。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党群组织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驻漳单位和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六、经贸外经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级经贸、交通、外经等部门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级国有企业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驻漳单位和项目的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七、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级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团管理的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土地开发利用、土地出让金、水资源环保整治、污水治理、节能减排等审计;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八、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市级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市级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和实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开发区审计科(含台商投资区审计办事处)
负责对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等开发区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资金决算和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漳州市审计局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心
承接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有关计算机审计工作;研究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方法、手段;负责计算机远程通讯站的管理;负责全市审计系统计算机联网及网站管理工作;对全市审计人员进行审计专用、通用计算机技术的培训;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
二、漳州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受审计局委托,协助做好市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
三、漳州市审计局政府性资金风险防控中心
协助审计机关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政府对外派出机构和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等开展专项检查或审计调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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