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
经2026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2026年调整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2026年调整版》(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做好规划衔接。要切实做好《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充分保障合理空间要求,落实燃气设施布置,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燃气设施功能布局。
三、强化规划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从要素保障、政策支持、
燃气设施管理等各方面保障《规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我区燃气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经批准的《规划》是我区燃气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做好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若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东山湾古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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