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漳州市支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漳政办规〔2026〕3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政策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5月,我市印发实施《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支持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4号),现已到期。为持续巩固政策成效,牢牢把握“十五五”开局与政策叠加的双重机遇,破解食品产业发展现存短板,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结合“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争优年”活动部署,研究制定出台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新政策聚焦企业发展核心需求,切实回应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针对性提出“鼓励创新发展”“鼓励企业质量提升”“鼓励开拓市场”“支持打造品牌名城”“加强人才培育”“加强配送设施建设”等六方面内容,确保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包括十条措施:
(一)鼓励创新发展
该部分包含“鼓励平台专项服务”“鼓励企业创新提升”两条措施:
1.鼓励平台专项服务。对为我市食品企业提供服务的产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或单位,年度服务企业数不少于20家,给予10万元奖励;服务企业数不少于30家,给予20万元奖励;服务企业数不少于50家,给予5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创新提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食品企业经营管理、精益生产等辅导服务。
(二)鼓励企业质量提升
该部分包含“支持认证体系建设”“强化检验检测服务”两条措施:
3.支持认证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培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辅导和培训食品企业,助力企业质量提升。
4.强化检验检测服务。免费为食品中小微企业提供型式试验和数字化标签合规审核支持,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三)鼓励开拓市场
该部分包含“鼓励参加推介活动”“鼓励建设海外展示中心”“支持企业参展”三条措施:
5.鼓励参加推介活动。对举办产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等活动的企业,按活动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6.鼓励建设海外展示中心。对赴海外建设食品展示中心的食品企业,按搭建费用的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按首年租金及运营维护费用的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7.支持企业参展。对参加国内外展会的食品企业,以9平方米为基本单元,按展位费的实际支出给予奖励。参加国内展会(不含漳州市内),以标准展位、特装展位形式参展的,每个基本单元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2.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在单个展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全年展位费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参加由我市组织或重点推荐的境外展会,每个基本单元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对列入“漳州味·世界行”活动的企业每场展会再增加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全年展位费奖励金额不超过25万元。
(四)支持打造品牌名城
8.支持打造名城活动。支持举办食品博览会、糖酒商品交易会专场活动;对冻干食品、宠物食品、适老食品、功能性食品等细分领域产业对接活动,按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80万元资金奖励。
(五)加强人才培育
9.鼓励人才素质提升。支持食品企业联动高校开设人才定制班,对企业每吸纳一名定制班学生,给予企业1万元培养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六)加强配送设施建设
10.支持增设物流分拣中心。对新建、改造以服务食品企业为主的邮件快件分拣中心,按1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不含)以下、2万平方米以上(含)4万平方米(不含)以下、4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寄递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有关事项说明
指南制定:具体申报指南将另行制定发布。
四、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实施期限:本政策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596-230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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