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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2026—2028年)>的通知》
2026-04-18 15:47 来源:漳州市政府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部署要求,推进漳州市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4月14日印发《漳州市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2026—2028年)》(以下简称《激励措施》)。现对《激励措施》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4年9月,我市印发实施《漳州市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该文件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漳州市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漳州市文旅局结合我市实际对原有《漳州市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2024—2025年)》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形成新一周期的《激励措施》。

二、目标任务

《激励措施》的出台,将激活闽南文化基因,激发文旅市场活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漳州文旅对外传播范围与跨区域影响力,推动我市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激励措施》主要包括16条措施。

一是鼓励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特色旅游演艺产品,支持创作推出精品商演剧目并开展演出,对达到一定规模和场次的给予奖励。二是支持培育文旅企业,对旅行社接待入境游、过夜游团队进行奖励,对接待老年人、儿童叠加奖励,对年度新获批纳统的规模以上旅行社、文化娱乐企业、文化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景区进行奖励。三是支持文旅惠民服务进社区,对在社区新打造的社区文旅服务中心给予奖励,对文旅活动进社区给予奖励。四是支持文博场馆运营提升,对文博场馆举办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文博美术特展给予奖励。五是支持创建文旅品牌,对成功创建文旅品牌的运营管理机构,参照省级奖励标准再给予50%奖励。六是支持开设特色文旅展厅,对在漳州古城内开设特色文旅展厅的县区给予奖励。七是支持开拓漳州特色旅游市场,支持旅行社拓展旅游市场,对组织市外旅行社“踩线团”来漳考察、开拓漳州特色旅游线路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八是支持承办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及系列活动,对承办市级年度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及系列活动的县区,给予资金奖励以及品牌申报、促消费活动、招商推介等方面支持。九是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对市文旅部门指导、县区级政府主办的文旅促消费活动给予奖励。十是支持争创 A 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对成功评定的 A 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给予奖励。十一是深化数字赋能公共服务,构建全市“数字文旅一张图”,完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景区数字化改造提升。十二是加强文旅市场监管与服务,根据福建省旅行社信用评价系统评定结果,对年度内四个季度信用等级均为A 级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十三是推动漳台文旅融合,对在漳州举办的体现民族特色、两岸融合、“一带一路”和国家水准等演出活动给予奖励。十四是支持群众艺术展示展演,对完成“高手在民间”等群众艺术培育行动展示展演的团队给予奖励。十五是支持拓宽文旅传播声量,对宣传漳州美好形象及文化旅游、非遗文化、特色美食、文创产品等具有正能量的文旅新媒体宣传营销活动给予奖励。十六是鼓励培育行业人才,对服务我市文旅企业,并获得全国、省级荣誉的导游员、讲解员、服务技能能手,给予个人奖励。

四、注意事项

在不与中央和省已出台政策相抵触的前提下,符合本文件规定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奖励措施,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本措施由市文旅局承担解释工作,并解决文件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和备案审查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五、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激励措施》实施期限为2026—2028年度。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  昕

联系电话:0596-2034833

解读单位: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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