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等规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漳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批准,督察组近日向漳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漳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分类推进九龙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东山南门湾—马銮湾入选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市区大气精细化管控取得一定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升,在打造“田园都市、文化名城”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督察指出,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对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仍存在不足,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上有差距。部分县区对重点流域水质全面争优存在畏难情绪;一些部门在规范淡水虾类养殖上协同不够、监管不到位;部分县区水体出现返黑返臭。
在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上有不足。紫泥岛内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不足,部分污水直排;龙海、平和、南靖等地“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漳州高新区、黄井工业区部分项目准入失之于宽。
在推动环境质量争先创优中有短板。2024年九龙江流域(漳州段)优质水比例低;漳江、鹿溪、诏安东溪流域水质不稳定;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最高;部分近岸海域国省控监测点位水质为三或四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存在短板。
二是一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慢。对督察整改严肃性的认识有差距。平和县花山溪问题部分措施整改滞后,化肥减量和科学施肥落实不到位;龙海家具行业未完成退城入园。
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破解不力。漳浦县、诏安县部分提水式海水养殖场尾水直排。
统筹推进督察整改不到位。长泰经开区污水直排混排问题源头治理不够到位;平和建陶企业“煤改气”推进滞后。
三是流域污染系统治理短板多、差距大。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不够。沿九龙江小水电站削弱水体自净能力;2024年漳州市国控断面优质水比例低;流域沿线生态保护弱化,桉树种植比例高,水源涵养能力差导致水土流失。
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三源”齐控不到位。南靖、平和县畜禽养殖业发展不规范制约九龙江流域水质改善;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不到位;县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突出;一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一些沿江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四是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低、监管弱。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锅炉治理提升、清洁能源替代和集中供热供气进展缓慢;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和新能源绿色运输不够有力。
扬尘污染整治仍不到位。工地拆迁、项目施工、道路交通以及临时利用的空置储备地停车场,扬尘污染突出。
五是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矿山林地等生态修复推进不力。矿山生态修复未达序时进度;东山乌礁湾生态问题整治滞后。
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不到位。尚未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项目还未选址。
督察要求,漳州市委和市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补齐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九龙江全流域系统治理,加快打造一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厚植现代化滨海城市绿色底色。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漳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主要内容要按照要求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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