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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理主题服务
2024-12-11 15:57 来源: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级栏目:交通违法处理

三级栏目:办事指南;

四级栏目:(详见附件1)

三级栏目:政策文件;

四级栏目:《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157号令)

三级栏目:常见问题

四级栏目:

1.哪些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处理交通违法?

答:已经备案驾驶证的个人用户均可通过“交管12123”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

2.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或情形不允许通过网上在线办理?

(1)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3)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驾驶人用户,不允许处理。

3.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交管12123”进行网上处理?

答:(1)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2)可以处理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3)非本人机动车只允许处理备案日之前新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4.驾驶未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如何处理?

答:未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无法通过“交管12123”在线处理,驾驶人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现场处理。

5.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答:不需要提前备案,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6.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答: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职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目前只能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驾驶人可以在业务窗口对以上类型车辆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查处违法情况。

7.互联网处理电子监控违法记录,重复缴款、缴款出错、已交款违法未消除等情况如何解决?

答:用户可以到违法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述罚款重复缴纳、缴纳出错等情况,经查实,进行缴款撤销、违法处理业务回退,或协调退款等。

8.公安交管部门出具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后,用户15天后未及时缴款的后果是?

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为什么在完成缴款后未能在“已缴款”列表中查询到订单缴款记录?

答:如果用户已完成缴款,则该订单已在处理确认中,通过需要一段时间处理完成并出现在“已缴款”列表中,可至“缴款历史”中查看订单的实时处理进度。

三级栏目:业务系统;

四级栏目:1.“闽政通”、“支付宝”手机APP中“福建交通罚没”模块;2.“交管12123”手机APP;3.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fj.122.gov.cn)

  附件1-1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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