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按照《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和县(区)文旅部门审核、漳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中心(非遗保护中心)复核、专家评估,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健在且有传承能力的182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6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群文非遗科反映。电话:2024333 电子邮箱:lzrswk@163.com;通讯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18号,邮政编码:363000。
特此公告。
附件:漳州市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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