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规定,经审核,本期共有林娟等71人符合享受见证补贴条件,合计拟给予补贴8.58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接待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96-2058369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4号2号楼1楼职业能力建设科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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