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市于5月中旬组织各县(区)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区)对照年度绩效目标,认真梳理、自评,最终形成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并于6月中旬提交水利厅。
7月20日,省水利厅计财处张禄杰四级调研员一行10人赴我市对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进行现场复核。检查组与我局沟通交流了自评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宣贯绩效评价工作政策,并查阅相关资料。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绩效评价工作,认为我市完成质量较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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