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中打击
乡镇船舶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0-11-20 17:00 来源: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人民政府,漳州、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水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漳州市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有效实施,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25日在沿海县区开展集中打击乡镇船舶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实行属地负责、部门配合、海陆联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排查治理乡镇船舶风险隐患,集中打击乡镇船舶违法违规行为,防


范和遏制乡镇船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打击12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进行管理登记的三无乡镇船舶;

(二)违法捕捞的乡镇船舶;

(三)违规改变用途从事垂钓、旅游观光、载客、载货等活动的乡镇船舶;

(四)不安装或故意毁损和关闭定位终端的乡镇船舶;

(五)跨县区作业超出规定海域外航行的乡镇船舶;

(六)违规交易买卖的乡镇船舶;

(七)违规出租、出借挂靠的乡镇船舶;

(八)非本乡镇户籍人口经营的乡镇船舶;

(九)私自更新改造的乡镇船舶;

(十)不适航的老旧乡镇船舶;

(十一)不遵守乡镇船舶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安全行为规范的乡镇船舶;

(十二)违法违规建造修造乡镇船舶的厂点、作坊

三、职责分工

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总牵头组织,统一领导专项行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专项行动。安办、海洋与渔业、海事、文旅体育、公安海防、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设立县级集中执法办公室,挂靠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综合处置。

四、方法步骤

从即日起至1025日,分别开展工作。

(一)甄别清查。开展12类重点违法对象的甄别清查,做到船东户户清查,船只条条甄别建档(一船一档),船厂(点、作坊)家家核实。对存在问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分清限期整改、取缔、自行拆解、没收拆解等类别,及时报送集中执法办公室,并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处置,对需集中拆解的要设立临时扣船点集中看管。

责任单位: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925日前。

(二)集中处置。开展乡镇船舶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落实限期整改、自行拆解或没收拆解的各项工作。其中,行动期间每个县区组织集中拆解不少于2,原则上拆解乡镇船舶数量:按500艘以下拆解不少于10艘、5002000拆解不少于30艘、2000艘以上拆解不少于40艘;联合开展1次打击违法违规建造修造乡镇船舶的厂点、作坊杜绝违法违规修造乡镇船舶行为

责任单位:集中执法办公室、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01020日前。

(三)提升完善。对专项行动成效进行验收,重点对乡镇船舶是否编刷管理登记号码、一船一档是否相符、整改拆解是否到位、管理台账是否清楚、管理网络是否贯通、责任链条是否明确、制度机制是否完善、机构人员是否到位、日常管理是否健全、盲区空档是否覆盖等方面进行查缺补漏,实施常态化管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0102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把乡镇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研究部署和组织推进此次专项行;要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整治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全覆盖,落细落实专项行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乡镇船舶管理秩序。

(二)建立机制,增强整治合力。要统筹协调、部门协作推动机制,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狠抓专项行各个环节的落实;要加强执法联动,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执法优势,确保专项行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推进规范管理。市安办、效能办将联合市直行业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直奔渔村、渔港码头、乡镇船舶,对专项行情况进行督导,发现对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部署推进工作缓慢、专项行动不彻底、违法违规查处不严、海上安全事故遏制不力等问题的,及时采取警示、曝光及问责等措施,加以督促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乡镇渔村、渔港码头、渔民家庭和乡镇船舶,积极宣传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和海上打非治违相关政策和措施,使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共识,最大程度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扩大专项行动效果。

沿海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于1027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电子文档材料)报送市安办。联系人:沈三明,电话:6307889;传真:7070780

 

附件:2020年漳州市集中打击乡镇船舶违法违规专项行动

情况表

 

 

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910


附件

2020年漳州市集中打击乡镇船舶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情况表

县(市、区)

执法情况

船舶建造厂(点、作坊)

乡镇船舶

组织开展行动(次)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总数

检查处理情况

管理登记总数(艘)

增减

情况(艘)

检查停泊点

(个次)

检查(艘次)

查获违法违规(艘)

违法违规乡镇船舶处理

责令限期整改(艘)

责令禁止离港(艘)

责令自行拆解取缔(艘)

立案处罚罚款(万元)

查扣没收(艘)

政府集中拆解(艘)

检查建造船厂(点、作坊)(个次)

关闭取缔无照经营的建造船厂(点、作坊)(个)

查扣、拆解未持有行业许可开工建造手续的在建、已建的船舶(艘)

 

 

 

 

 

 

 

 

 

 

 

 

 

 

 

 

 

 

 

 

 

 

 

 

 

 

 

 

 

 

 

 

 

 

 

 

 

 

 

 

 

 

 

 

 

 

 

 

 

 

 

 

 

 

合计

 

 

 

 

 

 

 

 

 

 

 

 

 

 

 

 

 

备注:1027日之前传真报送市安委办,传真:7070780;电话:6307889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审核人:         上报日期: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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