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综〔2018〕7号
芗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市文物局、城乡规划局划定的古武庙等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现予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漳政综〔2018〕7号
芗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市文物局、城乡规划局划定的古武庙等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现予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