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人社〔2016〕370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信访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信访工作机构,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信访工作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9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联合成立漳州市评选推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办”),设在市信访局人秘科,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二、评选推荐办法
此次福建省信访系统表彰分配我市评选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7名。经研究,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根据评选条件申报或推荐先进集体,并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各县(市、区)上报后,由市评选推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核,确定上报省表彰候选对象。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闽人社文〔2016〕297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评选条件,重点推荐基层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先进工作者评选中处级干部和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所占比例总和不超过总数的20%,各县(市、区)如推荐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为先进工作者,需先征得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经综合评选后上报。
三、评选推荐表彰程序要求
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拟推荐的对象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卫计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级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于10月26日前,向市评选办报送《福建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福建省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表格可从福建省公务员局网站(网址:www.fjrs.gov.cn)下载。以上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通过省信访信息系统传至市信访局王东兴邮箱。
联系方式:市信访局人秘科
联 系 人:王东兴、王志坚
联系电话:2038170,2031321(传真)
附件:
1、漳州市评选推荐福建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6年10月18日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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