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承担“报送”责任的,信息保障人员要及时登录“中国漳州”进行信息保障工作,新闻类栏目信息更新期限最迟在新闻发生的次日完成更新工作;其它栏目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必须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承担“编辑”责任的,信息保障人员要对所负责的栏目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后才予以放行或禁止,并对放行的内容进行必要编辑;承担“链接”责任的,保障部门必须抓紧在本单位网站相应栏目的设置和该栏目的信息保障工作,建立链接后,保障部门不得随意更换链接地址,确需更换的,必须报市信息中心备案后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