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专项检查旨在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流通市场有序发展。
漳州市辖区内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除已办理停、歇业手续的企业)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
年检内容为上一年年度全年经营情况,参加年检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点击下载;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三)有效期内、至少一年以上稳定渠道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全年度成品油购销发票(三选一);
(七)“成品油销售管理系统”汇总的年度销售报表截图;
(八)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注:上传的材料以“网上服务平台”提示为准。
为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年度定期检查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用户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用户登陆:打开漳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专题专栏——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等待系统管理员审核后即可使用。(点击下载:“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报送:点击【项目报送】在项目信息窗口中选择要报送的项目,在材料报送标签页上传对应的上报材料,确认基本信息和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至此项目报送成功,同时对应的区县商务局将对项目进行初审。
(3)办理结果:点击【我的项目】,即可查看项目报送列表,点击【查看】,显示项目详细信息、办理状态、办理意见及办理流程等。(注意查看每个项目的当前办理人;若项目审核不通过,将会退到企业用户手中,资料不全后再次上报提交)。
1.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属地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参加年检,负责对属地企业年检初审,并将年检材料按规定存档备查。
2.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传材料需由申请人签名、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初审时确认无误后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再上传“网上服务平台”。
3.年检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将现有掌握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与福建省成品油信息系统数据再进行核对,并将年检工作通知到属地的每个成品油经营企业(以福建省成品油管理系统数据库为准),对不能直接送达的,留下挂号信回单、特快专递回单或从邮政网站上打印的信件签收等情况,对无法联系到的企业(即信件无人签收)应在当地主要媒体刊发通知。
4.年检中,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时,要认真查验年检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中重点关注企业在安全、环保、油品升级等方面证照和相关经营情况,并及时与属地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对上一年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要及时调查了解,保存相关资料,从严进行年度审查。
5.年检后,对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各地应按照相关规定与程序处理,并将企业名单、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我局。
6.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将属地企业年检情况、经营状态(改扩建、迁建、歇业、在营)录入到福建省成品油管理信息系统。
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