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的更新换代,废旧机动车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增强回收拆解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促进行业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减少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和机动车所有人自愿做报废处理的机动车。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住所变更是指实际拆解场所未发生变化,因道路名称改变或门牌号发生变化的变更。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1.现场办理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读取电子证照,读取失败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网上办理时提供电子文档为原件扫描件。
材料形式:电子(上传),电子证照(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局
备注:旧证书原件收回
材料形式:纸质(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商务局
步骤: 受理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当场可以决定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步骤: 决定
审查标准:
(一)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二)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三)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四)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五)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营业执照是否已变更。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依据文件名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
依据文号: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
颁布机关:商务部
实施日期:2020年9月1日
依据级别:规章
条款内容:回收拆解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回收拆解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上传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换发《资质认定书》。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变更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变更。其中企业住所变更指的是,企业住所道路名称发生变化或门牌调整等,但企业实际地址未发生变化的变更;如企业地址发生实际变化需办理重新认定;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变更,企业需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