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类型:承诺件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法定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对象:个人、企业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办理: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生产、包装、贮存等固定场所以及排水系统,保持该场所环境清洁卫生和排水通畅,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二十五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相隔离;
(三)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传统工艺技术或者其他技术;
(四)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加工人员和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1)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2)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4)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1-B07市监局窗口
交通指引:乘坐县内公交至电信大楼站下车,往西走100米
Q: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核发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A:提供的申请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