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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 什么是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 认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享受什么待遇?
  • 认定说明
  • 认定材料及流程是什么?
  • 相关事项
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遴选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是国家工信部培育细分行业领域具有全球竞争力企业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提升产品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什么是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乃至全球前列的制造业企业或工业产品,包括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认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主体应当是在福建省区域内注册的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龙头(培育)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申报“单项冠军企业”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应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报“单项冠军产品”的,对该产品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比重不作要求。

    填报的细分产品分类,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

    (三)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

    (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超过2亿元。

    (五)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拥有一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设立了企业研发机构,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六)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七)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八)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违法纪录。

    (九)省工信厅参照国家单项冠军遴选重点领域,确定年度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先进通信网络、氢能装备制造等未来产业中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产品)。

      享受什么待遇?

      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省工信厅建立“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库”,将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单》《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企业纳入单项冠军企业库,在申报省级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市场开拓、节能减排等政策支持的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

      (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优先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授予证书,不给予资金奖励。

        认定说明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计划每年遴选认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30家,最多不超过50家。

          认定材料及流程是什么?
          • (一)认定材料

            申请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应当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书(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材料(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申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提供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超过70%的说明材料。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应包含研发费用情况)及企业完税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截图。

            5.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说明材料。

            6.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

            7.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 (二)办理流程

            1.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主管部门、省属控股(集团)公司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把关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节能、质量、安全、诚信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对初审合格者出具推荐意见,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工信厅。

            2.省工信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查验。对拟认定的企业名单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发布《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公布名单时,对入选“单项冠军产品”的,将突出标识产品名称。

          • (三)办理地址

            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相关事项
          • (一)注意事项:监督与管理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主管部门应加强属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年依法依规对属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于12月底将当年度扶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本地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壮大情况等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行为的,取消称号,且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3.专家应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省工信厅对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进行信用记录。对违反评审工作相关规定的,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4.《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一经公布,有效期三年。对认定为省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称号予以撤销。

          • (二)相关资料

            附件: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