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可以申请的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1)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1、一般对象
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因经济困难或者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的标准为漳州市、各县(区)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
2、特殊对象
(1)未成年人;
(2)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5)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6)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