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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 法律援助的范围
  • 法律援助的对象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法律援助的范围

1、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可以申请的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1)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法律援助的对象

    1、一般对象

    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因经济困难或者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的标准为漳州市、各县(区)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

    2、特殊对象

    (1)未成年人;

    (2)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5)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6)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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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596-2623651(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冬)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收费方式
              事项名称: 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
              是否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是否允许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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