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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漳州市人民政府 >  政务词典 >  商品房预售许可830601597687960009
  • 概况
  • 受理条件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方式
商品房预售许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向求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受理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商品房项目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

5.白蚂蚁防治合同、备案表已取得。

6.已办理了楼盘表备案。

    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申请表

    2.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比例的25%以上的材料及施工现场照片,或提供达到省住建厅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的材料及施工现场照片;

    3.预售方案

    4.营业执照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说明:银行同意办理商品房出售意见函(有土地抵押的)

      办理流程
      • 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审查标准: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三第、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0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建设部令第95号、2004年建设部令第131号修订)第6条的规定要求。

        办理结果:

        受理通知书。

      • 审查

        步骤:现场勘察

        审查标准: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三第、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0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建设部令第95号、2004年建设部令第131号修订)第6条的规定要求。

        办理结果:

        现场勘查

        步骤:审查

        审查标准: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三第、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0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建设部令第95号、2004年建设部令第131号修订)第6条的规定要求。

        办理结果:

        同意或不同意

      • 决定

        步骤:决定

        审查标准: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三第、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0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建设部令第95号、2004年建设部令第131号修订)第6条的规定要求。

        办理结果:

        同意或不同意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335住建窗口

        交通指引:公交车:;龙江中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东)站”,现途经线路共8条,分别为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水仙大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北)站”,现途经线路共11条,分别为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建元东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南)站”。现途经线路共2条,分别为19路和V3路。

      • 网上办理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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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方式
                  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
                  是否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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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