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财政工作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政府预算的决议、审查报告,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积极财政政策要求,财政收入稳中趋缓,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超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一、2018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数(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含车购税,下同)352.06亿元,原口径总收入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01.9%,可比增长8.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75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01.1%,增长7.2%;上划中央收入(含车购税)133.31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103.3%,增长9.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8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97.3%,增长0.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含车购税,下同)80.65亿元,原口径总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08.4%,可比增长12.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10.2%,增长14.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7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含上级专款等)97.7%,增长39.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06.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9.5%,增长8.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5.69亿元,增长8.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36.9亿元(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完成年初预算87.9%,增长3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3.4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99.8%,增长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5.52亿元,增长2.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0.4亿元(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完成调整后预算90.6%,增长90.4%。
二、预算运行主要特点:
(一)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任务。
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全面铺开等多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幅稳中趋缓,但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动员深挖各项潜力,确保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初人代会通过的年度预算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达到352.06和218.75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6.43和2.46亿元。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实现增长8.1%(可比)、7.2%,高出年初预算2.1和1.2个百分点,同时也高出全省平均增幅0.7和0.1个百分点。
(二)税收实现两位数增长,税性比重稳中有升。
全市税收收入实现296.89亿元,增长10.4%,增幅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和中小税种分别增长10.9%和9.4%,增幅分别比上年提升1.4和3.5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对总税收增收贡献率达75%,支撑作用突出。
全市非税收入实现55.17亿元,负增长3%,增幅比上年回落23.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减免收费及一次性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税性比重稳中有升,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税性比重分别比上年提升1.79和2.64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级收入税性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8个百分点,显示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基础更加稳固。
(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8亿元,增长0.1%,剔除新增一般债券可比增长9.8%,可比增幅高于上年0.8个百分点。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在收支矛盾压力加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积极调度,统筹有限资金更多用于加大民生普惠力度、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等,民生相关支出343.69亿元,可比增长11.3%,高出预算支出可比增幅1.5个百分点,占财政支出比重达8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节能环保支出(21.4%)、城乡社区支出(2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2%)、教育支出(16.4%)、医疗卫生支出(11.1%)可比增幅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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