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环保局关于2017年度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7-10-30 16:03 来源:市环保局
 
漳环保防〔2017〕51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古雷分局,漳州、常山开发区环保局,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环安局:  
  根据《2017年度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漳环保防〔2017〕31号)文件,为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2017年10月16日-3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现将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各地环保部门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执法打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其中芗城区、平和县、云霄县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较为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签订责任书、强化环保督查、组织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试点工作,相关部门及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部门监管逐步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有为”转变,工业企业逐步从“要我处置”向“我要处置”转变。
  二是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面摸清全市33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7家经营单位的分布及排放情况。通过规范各地在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申报及危废转移工作,严格规范联单填写、加强区域联动,防止违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我市2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项目建设。年底建成后,我市将增加处置能力15.03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得到较大程度改善。
  四是环境风险进一步防控。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清水蓝天”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企业偷排、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二、存在的问题
  从日常检查及督查考核情况来看,我市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改落实。具体如下: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本次督查考核,共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69家,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50家,经营单位7家,其他企业12家。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台账资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华安县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和漳钢(漳州)工贸有限公司、东山县铜兴渔具制品有限公司、常山开发区福建优立化工有限公司督查考核总体评估仅为基本达标。
  二是基层危废监管力量仍较薄弱。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虽成立了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但大多数加挂在其他科室或监察大队,缺乏专职管理人员,存在监管不到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跟进落实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科技支撑不足。部分县对危废产生、利用处置、污染危害等特性的基础研究重视不够,在信息数据库建设、危废鉴别与风险评估等方面投入不足。对固废管理平台应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未及时跟踪督促产废企业做好台帐录入工作。其中:台投区10家,漳浦县9家,芗城区、平和县各5家,常山开发区4家,龙文区、华安县各2家、龙海市、诏安县、南靖县各1家尚未完成台帐补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环保部门要认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回头看和后督察,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行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法,以“切实提升我市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为重点,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再提升。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健全机制体制。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闽政〔2015〕50号),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闽环保土〔2016〕3号),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无害化利用与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的环境风险显著降低,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以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强化管理提升。各地要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突出重点行业,强化管理提升,2017年要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印刷线路板、电镀、皮革等行业的危废产生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管理人员、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台账记录、强化现场管理。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整改。各地要认真开展“达标升级”回头看,督促并指导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快推进整改。对于已完成整改的要举一反三,继续加强跟踪和指导,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对于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各地请于11月10日前将有关企业的整改情况报送市固管中心(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强化日常监管和后督察,逐步提升企业环保主体意识,让企业切实明白“管什么、怎么管”。同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发改、经信、住建、卫计、农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环境监督执法合力,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活动,形成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提升环保执法震摄力。
  市局将适时对各地“达标升级”再提升情况开展抽查。
  联系人:郭艺超(市固管中心),电话:2521566
  邮  箱:zzsggzx@163.com
   
  附件:1.2017年度漳州市产废单位存在问题汇总表;
     2.2017年度漳州市经营单位存在问题汇总表。
          附件下载:漳州市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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