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6年2月15日在漳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漳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漳州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50.6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4.49%,同口径增长27.49%,增收10.91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26.96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4.70%,同口径增长23.59%,增收5.15亿元。全市财政支出35.86亿元,增长15.16%,增支4.72亿元。此外,基金收入3.62亿元,基金支出2.76亿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2.09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2.78%,增长22.96%,增收2.26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7.2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50%,增长19.98%,增收1.21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8.94亿元,增长14.62%,增支1.14亿元。此外,基金收入0.81亿元,基金支出0.75亿元。当年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加税收返还和上级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74亿元,收入共计10.99亿元;当年财政支出8.94亿元,加上解省级支出等0.87亿元,支出共计9.81亿元。市本级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8亿元,其中净结余215万元。以上财政收支完成数均为快报数,待与上级财政办理体制结算并正式编成财政决算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位代表,2005年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动海峡西岸生态工贸港口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全市经济发展呈现增长全面提速、效益较大提升、后劲明显增强的良好势头。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重点支出和项目得到有效保障。预算执行的主要成效是:
(一)发挥政策效应,财源得到培植壮大。把培植财源,支持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拨付企业挖潜改造资金5881万元,较好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企业加快发展。拨付基本建设资金1.28亿元,吸附大量民间资本和信贷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市投资增速加快。办理出口退税8.1亿元,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压力,拉动全市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08亿元,支持江滨路、金峰开发区、蓝田开发区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竞争力。筹措资金3200万元,投入工业区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大税源项目引进,承接周边地区、台港产业转移。向上争取各类财政资金2.4亿元,投入各项事业建设,培植壮大财源。
(二)有效组织收入,财政实力持续增强。继续开展规模工业税源调查,建立纳税百万元企业税收台帐,搞好重点税源增减变化分析预测,增加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建立县域财政增收奖励机制,对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和质量进行考核奖励,促进各县(市、区)财政收入平衡发展。调整税收征收奖励政策,对征管部门组织各级政府税收任务给予奖励,并对税务部门商业行业税收含税率、外资企业产值含税率单列考核奖励,调动征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行业之间税负公平和税收贡献率提高。全年全市税收收入达44.69亿元,增长30.07%,快于非税收入增长19.18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税收增长34.27%。经济运行质量稳定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有所好转,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8.08%,比上年提高0.9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8.3%,比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7.11%,高于同期GDP增长5.21个百分点;全市财政支出年均增长15.08%,有效保障公共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需要,圆满完成“十五”计划的目标任务。
(三)统筹安排支出,社会和谐需求有效保障。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和谐社会建设,较好保证政府履行职能和重点领域的资金需要。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全市农业支出2.06亿元,增长15.09%,主要用于改善水利、道路、土地整理等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防汛抗旱、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建设,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积极支持科教事业发展,教育支出7.53亿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支持发展高中教育、实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制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资助,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科技支出5078万元,增长47.36%,重点支持科技项目和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项目产业化。三是支持构筑社会安全网。全市社会保障(含医疗卫生)支出7.21亿元,增长11.51%,继续落实就业与再就业、农村和城市“低保”、医疗卫生等财政扶持政策,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政法经费支出3.89亿元,增长36.68%,有力推进“平安漳州”建设。拨付各种救灾资金5380万元,支持灾后重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四是集中财力支持“四创一整治”活动。安排经费4685万元,支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园林、环保城市活动,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五是统筹资金办好惠民实事。市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农村水泥路建设;拨付资金2700万元,支持水利“六千”工程建设;拨付资金2554万元,支持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拨付资金1158万元,支持中小学危房改造;拨付资金790万元,为村级农民技术员、计生管理员、乡村医生提供政府津贴;拨付资金148万元,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拨付资金705万元,帮助困难乡镇、社区居委会解决正常运转经费问题;拨付资金587万元,提高村级办公经费标准,促进村级机构正常运转;安排资金388万元,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得到落实。
(四)拓宽理财领域,县乡财政困难有所缓解。一是拨付省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24亿元,安排配套资金3470万元,保障县级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有了新突破,全市共有8个县被中央列为“三奖一补”政策支持对象,1个县被中央列为享受相关补助的产粮大县,得到补助资金5491万元,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创造了条件。三是积极向上汇报我市中央专项再贷款归还方面存在的困难,取得上级的理解和支持,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城市信用社和农村基金会中央借款期限由原来的8年和6年延长到13年,缓解县级财政集中还债的压力。四是认真组织省级财政周转金清理核对工作,下放财政周转金债权1.7亿元,减轻县级政府债务负担。五是及时下达省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54亿元,确保县乡机构正常运转和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六是调度财政资金3.22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缓解县级财政支付困难,确保县级工资按时发放和部分敏感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五)强化改革监督,财政管理效率逐步提高。实行财政部门直征契税制度,促进契税收入快速增长,全市契税收入1.31亿元,增长49.53%。全面免征农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4870万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机制的若干意见》,解决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福利问题,从分配制度入手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创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制,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年组织非税收入5.92亿元,增长10.89%。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世行、亚行、开行、国债等各种政府债务2.48亿元。加强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基本做到税改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全年申请采购物品资金2.04亿元,节约资金2512万元;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审核财政投资建设项目45个,资金3.89亿元,核减投资2211万元;加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工作,全年国有资产产权交易58宗,交易金额2.53亿元,增值3168万元。
各位代表,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这些成绩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也得益于全市人民和广大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是全市上下以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工业立市”战略成果的重要体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入总量不大,人均财政收入水平偏低;效益好、支撑能力强的企业不多,财源基础不够稳固;县级财政困难仍然存在,财政增收在连续几年高幅增长的基础上难度逐步加大;各项改革要求财政增加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各种政府债务增多财政风险加大。对于这些困难,我们将通过发展经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逐项研究解决。恳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财政工作给予一如既往支持和帮助。
二、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全市代编财政总收入计划60.8亿元,增长20.13%;代编地方财政收入预算31.28亿元,增长16%。代编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级体制补助等6.27亿元,全市总财力37.55亿元,增长12.90%。相应安排全市财政支出预算37.55亿元。此外,全市基金收入计划为4.03亿元,安排基金支出3.72亿元。
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7.98亿元,增长10.05%,其中各项税收安排6.21亿元,增长11.67%,各项非税收入安排1.76亿元,增长4.68%。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8.75亿元,增长9.85%。此外,市本级基金收入计划为0.92亿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0.92亿元。当年市本级收入,加税收返还及上级各项补助、上解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1.62亿元,收入共计9.6亿元;当年市本级支出,加上解省级支出等0.85亿元,支出共计9.6亿元。市本级收支相抵,预算是平衡的。
各位代表,上述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收支平衡原则编列的。综合各方面情况,完成今年预算收支任务虽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各级、各部门加以重视和支持,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全年收支目标是可以实现的。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增加基础设施投入,配合重点税源项目引进。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继续落实我市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鼓励台商投资企业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加大科技创新和企业挖潜改造投入,支持建立我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和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生态保护的产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财政扶持力度,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升级。用好扶持企业资金,引进产业链配套项目、成熟税源企业进入漳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性。以增量财政资金为引导,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债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促进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提高城市品味,增强城市价值。坚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并重,大力发展外贸、旅游、运输、商业等第三产业,巩固基础财源,培植后续财源,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二)继续坚持依法征收,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围绕市人大会通过的收入预算,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强收入分析和监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从重点税源监控、经济数据分析等方面入手,加强税源信息采集,健全税源监控体系,提高对财税经济形势的判断分析能力,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坚持依法治税,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采取有力措施,在重点抓好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征收的同时,强化房产税、契税等地方中小税种征管,进一步增强防偷堵漏能力。实行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税收征管方式,提高征管质量和效能。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继续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和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财政支出重点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基层、困难地区、困难群众倾斜。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奖励资金,支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支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范围,并提高政府资助标准。支持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试点以及农村道路、饮水等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等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民减负增收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科技发展、环境设施和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力支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确保防控经费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支持实施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加强“六千”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改造。完善县域财政增收激励机制,鼓励困难县依靠自身发展缓解财政困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继续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科学安排资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探索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全市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推进“五险统征”试点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财税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推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统筹解决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加大生态、环保、创卫投入,支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城市活动。支持“平安漳州”建设,提高应对公共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的经费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五)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督,努力建设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密切关注中央税制改革,积极应对各种减收因素,确保收入均衡增长。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不断扩大集中支付的部门和范围,加强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对政府负债的有效监控,规避财政风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努力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各部门的效益观念,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编制采购预算和计划,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由财政部门向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做好财政投融资项目预决算审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完善财政监管制度,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好财政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分析评价,逐步形成对财政支出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格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推进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执行好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海峡西岸生态工贸港口城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