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其他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①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延长谷时段3小时(由每日23︰00至次日7︰00调整为每日21︰00至次日8︰00),相应缩短用电平时段时长,峰时段保持不变,且在2020年以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六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45号) |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工信局 | 承办科室 | 市经信委产业研究室,咨询电话:2023486 |
政策执行期限 | 未明确截止时间 | ||
政策解读 | 对符合用电优惠条件的用电户,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 ||
办理流程 | 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在出具证明材料后,予以补办相应资金补助 | ||
申报表格(样式) | 由企业向市、县两级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资金补助 | ||
申报材料 | 由企业向市、县两级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资金补助 |
政策类别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其他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①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延长谷时段3小时(由每日23︰00至次日7︰00调整为每日21︰00至次日8︰00),相应缩短用电平时段时长,峰时段保持不变,且在2020年以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六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45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工信局 |
承办科室 | 市经信委产业研究室,咨询电话:2023486 |
政策执行期限 | 未明确截止时间 |
政策解读 | 对符合用电优惠条件的用电户,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
办理流程 | 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在出具证明材料后,予以补办相应资金补助 |
申报表格(样式) | 由企业向市、县两级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资金补助 |
申报材料 | 由企业向市、县两级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资金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