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惠企政策公开
政策详情
政策类别 企业升级 政策层级 省级厅级政策
受惠对象 其他 受惠条件与标准 ④沿海地区与山区通过多种方式共建工业园区,共建双方可协议分享共建园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固投、招商引资等数据;省内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时,允许共建双方将源自共建园区的相关指标各按100%予以考核评价。经省政府认定的山海共建工业园区,自产生财政收入之日起5年内,设区的市级(含市辖区)从园区通过年终结算分回的收入以及分给其他市、县(区)的收入,涉及省级20%体制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用于园区滚动发展。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50 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市工信局 承办科室 市经信委产业研究室,咨询电话:2023486
政策执行期限 从文件印发起至2020年12月
政策解读 共建双方可按政策要求分享相关经济指标,经省政府认定的共建园,给予财政返还 http://gxt.fujian.gov.cn/xw/ztjj/wqzt/gyyq/zcsd/201504/t20150416_2157281.htm
办理流程 按政策规定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
申报表格(样式) 按政策规定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按政策规定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
政策类别 企业升级
政策层级 省级厅级政策
受惠对象 其他
受惠条件与标准 ④沿海地区与山区通过多种方式共建工业园区,共建双方可协议分享共建园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固投、招商引资等数据;省内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时,允许共建双方将源自共建园区的相关指标各按100%予以考核评价。经省政府认定的山海共建工业园区,自产生财政收入之日起5年内,设区的市级(含市辖区)从园区通过年终结算分回的收入以及分给其他市、县(区)的收入,涉及省级20%体制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用于园区滚动发展。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50 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市工信局
承办科室 市经信委产业研究室,咨询电话:2023486
政策执行期限 从文件印发起至2020年12月
政策解读 共建双方可按政策要求分享相关经济指标,经省政府认定的共建园,给予财政返还 http://gxt.fujian.gov.cn/xw/ztjj/wqzt/gyyq/zcsd/201504/t20150416_2157281.htm
办理流程 按政策规定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
申报表格(样式) 按政策规定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按政策规定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