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惠企政策公开
政策详情
政策类别 资金补助 政策层级 设区市政策
受惠对象 中小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漳经贸中小〔2006〕109号)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漳政综〔2011〕127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市工信局 承办科室 企业科 2037635
政策执行期限 每年
政策解读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环境,实现“五大战役”新突破,推动漳州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办理流程

①企业向所在地经信局、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②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盖章确认并联文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直企业直接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③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在收到申报件后,按文件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④形式要件审查通过后,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择优确定年度项目支持计划⑤列入年度项目支持计划的项目和①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及审核意见表

②真实性声明函

企业经公示后,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落实后续资金扶持工作

申报表格(样式)

①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及审核意见表

②真实性声明函

申报材料 ①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②真实性声明函③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及发展前景等)⑤企业申报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须加盖单位公章)⑥企业项目实施申请及项目实施说明⑦申请资金的证明材料(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需提供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资金支出有效凭证;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需提供项目建设的贷款合同及利息支出凭证)
政策类别 资金补助
政策层级 设区市政策
受惠对象 中小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漳经贸中小〔2006〕109号)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漳政综〔2011〕127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市工信局
承办科室 企业科 2037635
政策执行期限 每年
政策解读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环境,实现“五大战役”新突破,推动漳州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办理流程

①企业向所在地经信局、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②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盖章确认并联文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直企业直接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③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在收到申报件后,按文件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④形式要件审查通过后,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择优确定年度项目支持计划⑤列入年度项目支持计划的项目和①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及审核意见表

②真实性声明函

企业经公示后,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落实后续资金扶持工作

申报表格(样式)

①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及审核意见表

②真实性声明函

申报材料 ①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②真实性声明函③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及发展前景等)⑤企业申报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须加盖单位公章)⑥企业项目实施申请及项目实施说明⑦申请资金的证明材料(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需提供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资金支出有效凭证;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需提供项目建设的贷款合同及利息支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