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商标注册 | 政策层级 | 无 |
受惠对象 | 其他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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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原市工商局) | 承办科室 | 商广科,联系电话2922848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6年至2020年 | ||
政策解读 | 为了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商标作用,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服务我省生态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驰名商标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该奖励项目由省财政和省工商局安排兑现,不涉及地方制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 ||
办理流程 | 省工商局每年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由各设区市通知、收集、核对、汇总后奖励申请上报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报请省政府进行奖励与补助 | ||
申报表格(样式) | 《省级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情况表》 | ||
申报材料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银行账户等。 |
政策类别 | 商标注册 |
政策层级 | 无 |
受惠对象 | 其他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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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原市工商局) |
承办科室 | 商广科,联系电话2922848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6年至2020年 |
政策解读 | 为了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商标作用,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服务我省生态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驰名商标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该奖励项目由省财政和省工商局安排兑现,不涉及地方制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
办理流程 | 省工商局每年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由各设区市通知、收集、核对、汇总后奖励申请上报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报请省政府进行奖励与补助 |
申报表格(样式) | 《省级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情况表》 |
申报材料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银行账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