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惠企政策公开
政策详情
政策类别 商标注册 政策层级
受惠对象 其他 受惠条件与标准 “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商标【2016】66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原市工商局) 承办科室 商广科,联系电话2922848
政策执行期限 2016年至2020年
政策解读 为了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商标作用,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服务我省生态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驰名商标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该奖励项目由省财政和省工商局安排兑现,不涉及地方制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办理流程 省工商局每年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由各设区市通知、收集、核对、汇总后奖励申请上报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报请省政府进行奖励与补助
申报表格(样式) 《省级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情况表》
申报材料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银行账户等。
政策类别 商标注册
政策层级
受惠对象 其他
受惠条件与标准 “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商标【2016】66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原市工商局)
承办科室 商广科,联系电话2922848
政策执行期限 2016年至2020年
政策解读 为了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商标作用,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服务我省生态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驰名商标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该奖励项目由省财政和省工商局安排兑现,不涉及地方制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办理流程 省工商局每年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由各设区市通知、收集、核对、汇总后奖励申请上报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报请省政府进行奖励与补助
申报表格(样式) 《省级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情况表》
申报材料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银行账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