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漳人社〔2019〕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劳管理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8〕2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8〕293号)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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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