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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漳民宗〔2017〕10号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民族乡,市各爱国宗教团体,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局工作需要和班子现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分工

蒲少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林德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民族科(高山族事务办公室),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对口挂钩帮扶村工作。

吴火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民间信仰科,负责政法工作(含综治、平安建设、安全、反恐、维稳等)。

郑溪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宗教科,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信访,指导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建设。

罗耀聪(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机关事务、行政执法、绩效考评、效能建设、保密工作。

李旭春(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宗教研究会。

二、实行AB角制度

⒈党组书记、局长蒲少城同志不在岗时,受其委托,由在岗的分管领导按以上排序,代为履行相关职责,如参加全市性会议、召集工作例会等。

⒉局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即郑溪华同志与吴火进同志、林德安同志与罗耀聪同志互为AB角,形成分工负责与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

各科(室)按职能与局领导分工相对应,办公室、民族科互为AB角,宗教科、民间信仰科互为AB角。

全局上下务必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将局党组和局各项工作做好。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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