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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节能漳浦旧镇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的批复

漳政地〔2026〕27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节能漳浦旧镇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的请示》(漳自然资〔2026〕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节能漳浦旧镇3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变更后项目海域使用权面积由338.4455公顷调整为338.9104公顷,其中,主体工程用海338.2742公顷,施工期用海0.6362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变更后项目用海期限与原批准用海期限一致,主体工程用海期限至2052年2月7日,施工期用海期限12个月。

二、请你单位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海域)变更手续。海域使用金按规定标准缴纳。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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