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6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6〕70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区2026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出让用地3宗,合计土地总面积5.431824公顷。其中:
(一)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F07地块面积3.946293公顷;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3〕59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946293公顷。
(二)漳州市北环城路以南、蓝岭路以西用地03地块面积0.469386公顷;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与商务金融用地;宗地使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以漳龙政〔2013〕33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469386公顷。
(三)漳州市龙文区凤鸣路以北、龙滨路以东地块面积1.016145公顷;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3〕32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016145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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