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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事项及类别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具体条款 | 公开方式 | 公开主体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章;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 |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二、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工作分工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部门文件 | | | 本部门制定的除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类型文件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权责清单 | | |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一、(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财政预决算 | | | 本单位财政预算、财政决算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政府采购 | | | 本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每年1月31日前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依申请公开的注意事项、办理流程、申请表、办理入口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 主动公开 | 市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