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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11-25 15:30 来源:漳州市政府办

近日,我市出台了《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满足人民群众办事创业需求,填补制度缺漏,解决服务堵点,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围绕《条例》实施两年多以来的经验做法,特制定《实施细则》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法制化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政务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方向发展,为漳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5章25条,包括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运行、政务服务监督、附则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对政务服务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政务服务经费、场所、人员、运行等方面的保障,同时强调审改工作机构、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机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在政务服务相关工作中的职责等。

(二)政务服务建设。对场所、窗口设置进行规范,确保各级政务服务更加标准、规范。从选派条件、稳定要求、考核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作出细化规定。

(三)政务服务运行。对办事规范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在中心实质运行的具体要求;规定了首问责任、否定报备、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规范和便利化举措。

(四)政务服务监督。落实了办件回访与抽查、好差评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并对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责任追究作出具体化规定,通过构建良好的监督机制,实现高效便民服务。

(五)附则。明确《实施细则》中关于县(区)人民政府职责的规定适用于各市属开发区(投资区);同时规定了《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四、注意事项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事项。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与政务服务相关联的活动,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实施细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五、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祝晓冰

联系电话:0596—2026153

解读单位: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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