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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11-24 16:55 来源:漳州市政府办

近日,我市出台了《漳州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漳州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为更好推动漳州古城保护管理进入法治化轨道,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保护措施,增强其可操作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6章26条,包括总则、保护修缮利用、业态布局管控、交通组织管理、日常经营管理、附则等内容,具体为:

(一)总则。共5条,明确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和主要部门、漳州古城运营单位的职责分工。

(二)保护修缮利用。共5条,明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漳州古城房屋保护修缮的类别和实施路径,提出漳州古城内的房屋应当保持整体风貌和谐,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鼓励多种方式合理利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三)业态布局管控。共4条,明确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古城产业政策和业态规划布局,提出业态引进与禁止的建议。鼓励设立有利于文化保护传承的产业基地,鼓励将漳州古城及其周边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因迁址、产业调整而腾退的土地、房屋优先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明确核心保护范围优先引入非遗文化项目。

(四)交通组织管理。共4条,明确漳州古城以及周边停车场实行工作日与法定节假日、周末差异化开放管理,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车辆通行规定、交通管制要求、信息公布方式。

(五)日常经营管理。共6条,规定游客应当文明游览、餐饮单位应当诚信经营,举办活动应控制噪声,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明确燃气使用与管理的要求,建筑户外广告招牌以及其他户外设施设备的设置要求。 

(六)附则。共2条,规定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历史文化街区可以参照适用本《实施细则》,明确《实施细则》的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三、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罗燕莉

联系方式:0596-261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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