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认定办法(试行)》《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认定及重点示范乡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农办〔2025〕24号)文件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拟推荐龙文区郭坑镇等2个乡镇、芗城区石亭街道南山村等28个村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认定对象,拟推荐龙文区郭坑镇、长泰区坂里乡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示范乡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596-2025736
传真电话:0596-2025736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投递地址:漳州市大同新巷6号农业大楼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科
中共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漳州市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认定及重点示范乡镇拟推荐名单
一、示范创建认定拟推荐名单
(一)示范乡镇
龙文区郭坑镇
长泰区坂里乡
(二)示范村
芗城区:石亭街道南山村
龙海区:东园镇南边村、东园镇港边村、双第华侨农场寨仔管区
长泰区:枋洋镇赤岭村、林墩办事处林溪村、马洋溪生态旅游区旺亭村
漳浦县:旧镇镇后垅村、深土镇锦东村、绥安镇大埔村、赤岭畲族乡赤岭村
云霄县:和平乡棪树村、下河乡下河村、东厦镇佳洲村
诏安县:四都镇西梧村、霞葛镇司下村、梅岭镇田中央村
东山县:前楼镇岱南村、陈城镇后姚村、樟塘镇南埔村
平和县:国强乡新建村、五寨乡前岭村、小溪镇厝丘村
南靖县:梅林镇官洋村、船场镇西坑村
华安县:华丰镇大燕村、仙都镇招山村
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蔡坂村
二、重点示范乡镇拟推荐名单
龙文区郭坑镇
长泰区坂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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