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8-05 11:42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5—2025年8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传真:0596-2072321

通讯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华能漳浦佛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石埕村、下坑村及东坂村

华能(漳州)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华能漳浦佛昙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拟利用漳浦县佛昙镇石埕村、下坑村及东坂村养殖池塘上方空间建设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总面积约3000亩。采用“全额上网”模式,规划装机容量150MW。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直流阵列及35kV集电线路等并网设备组成,年新增发电量21750万千瓦时。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酒水抑尘,禁止向水体倾倒施工废水、弃渣及其他有害物质,确保周边水质不受影响。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不对当地水环境构成影响。运营期应做好各类污水的收集和处置,光伏板清洗废水不得添加化学洗涤剂。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场地做好洒水抑尘,易产生扬尘材料密闭运输、材料临时堆放场所加盖篷布,减轻施工扬尘、运输粉尘、机械尾气、焊接烟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对周边大气环境无不良影响。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防止噪声扰民。高源强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采取隔音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实施减震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含油沉渣、钻孔渣、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村庄现有的环卫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含油沉渣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钻孔渣及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条例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至市政建筑垃圾消纳点处置。经过妥善处置后,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主要为废旧电子元件,经委托生产商回收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5.鸟类保护措施:加强鸟类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人类保护鸟类的意识塑造人、鸟和谐相处的生存方式,开展亲鸟的旅游活动,通过游客人工喂食,景区工作人员定期喂食等,保护鸟类栖息、觅食场所。加强污染及噪声控制和风险防范,降低规划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条件以及对候鸟的不利影响。树立各种保护鸟类的宣传牌,鸟类的一般习性及如何保护好鸟类的措施,提高施工人员对鸟类保护的意识,自觉保护鸟类的活动,抵制不利于鸟类保护的行为。控制高噪声作业频次,禁止夜间作业,减少对鸟类的惊扰。增加光伏列阵中安装彩带等鸟类警示物,以减少鸟只撞板的几率。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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