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7-30 15:55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31—2025年8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传真:0596-2072321

通讯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芳烃装置优化节能改造项目

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基地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对项目现有制氢装置、加氢裂化装置、芳烃联合装置进行优化节能改造,配套公用工程及电力工程改造,现有340万吨/年常压渣油加工能力+550万吨/年凝析油加工能力保持不变,产品方案的种类不变。改建后,连续重整装置由270万吨/年扩能至320万吨/年、歧化及烷基化装置由298万吨/年扩能至360万吨/年;对二甲苯、加氢裂化装置、制氢装置生产能力不变

1.废水处理设施:厂区内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分类、分质处理。技改项目新增含硫污水经酸性水汽提装置预处理、芳烃工艺废水经BTX污水汽提装置预处理,与含油污水一起进入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2.废气治理设施:装置废气均采用管道收集,送燃料气管网至加热炉燃烧,加热炉使用低硫燃料气、天然气和低氮/超低氮燃烧器;储罐废气依托现有三苯废气处理系统、烃类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及装置是控制厂区噪声的根本措施。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处理。加强机械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危险废物依托丙类危险废物贮存库1贮存,不新增分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做好场区分区防渗措施,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定期检查防渗、防腐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后应严格按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源进行防范,并根据报告中提出的应急预案纲要,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按预案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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