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传真:0596-2072321
通讯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鹏皋蛋鸭养殖项目 |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 | 福建鹏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净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年存栏蛋鸭20万羽,年产鸭蛋5000t。主要新建鸭舍、管理房、配套配电房、废水处理设施、有机肥加工区及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1.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采用全封闭鸭舍,对有机肥加工区、污水处理系统等主要产臭构筑物采取局部或全部密闭措施。食堂油烟应经专用油烟管道并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2.水污染防治。厂区内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固废分离与生活污水汇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厌氧发酵、生化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配套林地灌溉,不外排。配套足够面积的消纳地,配备足够容积的尾水暂存池。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能力满足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粪污经发酵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鸭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5.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6.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总容积不小于1500m3的事故应急池。 |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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