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3-21 10:53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传真:0596-2072321

通讯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厦门港诏安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 厦门港诏安港区 诏安县交通运输局 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自诏安湾外七星礁东北侧水域附近起,至诏安港区1#-2#泊位港池末端,总航程约12.6km。建设规模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兼顾特定船型不乘潮单线通航要求),同步配套建设锚地及导助航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扫海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大气防治措施,加强船舶管理,采用低硫份环保燃料。2.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的疏浚设备及工艺。疏浚物应依法依规利用或处置。加强施工期监理和施工期跟踪监测工作。施工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的索饵期和繁殖期,并采用对水质影响小的作业方式。4.生态防治措施,制定生态补偿方案并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后进行人工增殖放流。5.环境风险应急措施,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装备,并与周边联动。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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