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2-26 17:26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传真:0596-2072321

通讯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福建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硅型助剂新型材料项目

漳浦县赤湖工业园皮革与精细化工产业园内

福建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博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漳州源泰皮革有限公司东侧厂房,建设年产20万吨硅型助剂新型材料生产线 5条,主要配置搅拌罐5个、300m3液碱储存罐10个、反应釜或加热罐35个、调整罐40个、300m3成品储存罐15个、旋耕机10台、离心机5台,包装机20台及辅助配套设施等,年产100万吨硅型助剂新型材料。

1.废水处理设施: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滤布清洗废水回用于石英砂堆场喷水降尘不外排;离心产生的离心液回用到反应釜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绿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废气治理设施:投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7m 高排气筒排放;混合搅拌废气、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7m 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卸料粉尘、堆场粉尘经车间厂房阻挡及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选用隔音、吸音、防震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4.固废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置了三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一级防控未罐区四周建有围堰和截流沟、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废液收集导流沟、小型收集池等;二级防控依托源泰公司事故水池、厂区雨水管道和转换阀门等事故废水收集系统;三级防控依托园区已建的2 座容积均为550m3的事故应急池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的13000m3的事故应急池,在最不利情况下,项目事故消防废水可全部拦截于园区内,不会直接排放对外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在漳浦源泰皮革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池(含雨水池)、雨水收集管沟、切换阀等事故应急措施建设完成并满足该项目使用要求前,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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