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传真:0596-2072321
通讯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国华漳耀芗城天宝 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 |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南靖县靖城镇 | 漳州国华漳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国华漳耀芗城天宝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工程途径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南靖县靖城镇。本项目线路路径总长约5.56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4.1km,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1.2km,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06km,更换110kV单回架空线路导线0.2km。220kV坂后变更换110kV线路保护1 套。220kV紫荆变更换110kV线路保护1套。110kV利达变新增 110kV线路保护2套。 | 1. 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永久占地和对林木的砍伐量。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期合理管理。2.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3.施工过程中做好洒水等抑尘措施。4.施工过程土石方合理处置。5.废水回用不外排。6.合理设置线路高度及位置,减少电磁辐射影响。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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