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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参保单位公示(第三批)
2024-09-19 17:17 来源:漳州市人社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方明环保科技(漳州)有限公司等参保单位给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接待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96-2024423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4号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附件:2023年度漳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情况汇总表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编辑:洪方杨 校对:郭细其 审核:李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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