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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29 09:02 来源:中共漳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9日至7月1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

漳州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直面各项问题,全面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提高站位,行动迅速。2023年10月27日收到反馈意见后,市妇联党组立即组织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漳妇党组〔2023〕24号),由党组书记任组长,2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以党内文件的形式转发《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对漳州市妇联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巡察整改反馈会上的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漳妇党组〔2023〕29号),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2.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中共漳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漳妇党组〔2023〕26号),围绕巡察涉及的3个方面30个问题,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在集中整改阶段,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提出改进举措;每两周召开1次党组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完善整改台账,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推动问题逐一解决。

3.立足长效,建章立制。注重抓好机制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修改完善《漳州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漳州市妇联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市妇联合同管理制度流程》《市妇联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市妇联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市妇联巡察整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妇联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强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1.以归零心态,深查真查。坚持把整改整治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将巡察反馈的30个问题纳入问题清单,并持续抓实查摆、抓紧整改。

2.以责任意识,严改实改强化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从严从实统筹抓好巡察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6次党组会,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的工作要求,在破解难题上见真章、见实效,推动整改整治抓稳抓实。

3.以系统观念,跟踪问效。坚持系统观念,动态整改整治,加强跟踪问效,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措施对照落实,并在全面深入整改基础上,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14个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深悟透仍有差距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开展研讨不少于4次,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形成学习、研讨、调研的长效机制。(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做好专题学习。科学制定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合理安排规定内容的学习,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特色内容纳入专题学习,持续完善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7-12月,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等4次。(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3)做深专题研讨。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9-12月,市妇联党组举办专题读书班3期,聚焦妇联组织建设、家庭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学习领会新思想 聚力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等专题研讨3次,党组成员牵头撰写专题调研报告3篇,推动学习成果的转化应用。(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方面,推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不够有力有效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整改情况:4加强学习。先后3次组织妇联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的思想认识。(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5)健全机制。制定下发《漳州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明确家庭教育工作的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报告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和研究部署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6)联合调研。联合有关单位到社区(村)、家教基地等开展“一法一条例”专题调研3次,了解基层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3.针对市妇联党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动“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7)加强指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要求,市妇儿工委办印发《漳州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旅局等22个成员单位的职责,明晰工作责任,协同部门联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合力。召开漳州市第三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指导各县(区)及时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指出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指导督促部门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8)加强协调,推动实施。市妇儿工委办加强与教育、民政、团市委、关工委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联合市教育局指导部门、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服务,总结9个单位优秀家教案例。与市残联共同举办“益心为你”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整合部门资源,做实家教工作指导。定期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度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常态化推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组织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会商机制,未主动提请上级机关开展执法检查或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家庭研究和实践基地少、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和指导服务少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整改情况:(9)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市妇儿工委办按照《漳州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要求,通过联席会议联动会商、座谈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密切部门联系,协同推进。推动关工委召开家庭教育座谈会,邀请泉州、厦门等地市和市教育局、妇联等单位交流讨论家教工作,并开展《两岸家教》稿件征集。推动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漳州一中等6所学校获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联合市政协,组织全国、省、市、区四级政协女委员、妇联界别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到芗城、龙文开展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调研。(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10)整合资源协同推进。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区)建立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亲子阅读体验活动基地,2023年下半年新增龙文区检察院等5个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龙海区图书馆等3个亲子阅读体验活动基地。联合市科协、老科协,授予市科技馆为家庭教育研究和实践联盟单位。在市新华书店、亲子阅读基地开展“祖国听我说”“存正心 守正道 养正气”等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8场次,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增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阵地,协同更多力量有效推动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开展。(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5.针对指导督促县区开展家庭教育存在短板,家庭教育队伍不健全,家庭教育覆盖面不广,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家长技能培养的个性化家教指导活动较少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整改情况:(11)健全队伍持续推动。制定《漳州市妇联系统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县(区)健全队伍、建设阵地,落实每县(区)至少组建一支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目前,全市11个县(区)已全部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并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12)家教服务提质扩面。根据《漳州市妇联系统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县(区)妇联在全市50个乡镇开展“立德树人 福见万家”“益心为你”主题家庭教育公益讲堂110场次,指导县(区)不断加大家教指导服务覆盖。针对平和、华安山区县重点开展性别安全、亲子阅读、心理健康服务30场次。(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13)拓展形式提升成效。采取线上课堂、个案辅导、心理咨询等家教指导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在芗城区浦南镇、龙海区浮宫镇、漳浦县绥安镇等乡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实践服务32场次,呵护关爱儿童心理健康,培养家长科学育儿技能,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成效。(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6.针对“好厝边”巾帼志愿服务典型品牌仍需持续提质扩面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4)完善制度。制定《漳州市“好厝边”巾帼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协调联动机制(试行)》《漳州市“好厝边”巾帼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试行)》,协调联动农业农村局、文明办等部门,加强沟通会商,设定年度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星级志愿者认定、巾帼志愿者宣传等活动,为做大做强“好厝边”品牌提供制度支撑。(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5)持续发力。以全国优秀案例“好厝边”案例为基础,总结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提炼2023年漳州市“好厝边”巾帼志愿服务案例11个,涵盖“好厝边”志愿项目培育、志愿组织建设等,通过在省妇联公众号、闽南日报等平台宣传推广,推荐参评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跟进做优品牌。截至2023年底,推荐云霄县彩虹公益联合会、南靖县土楼红妹子志愿宣讲项目等获评省级志愿服务优秀组织、优秀项目,东山县顶街社区获评全国巾帼志愿服务十大优秀社区,持续推动“好厝边”品牌提质扩面。(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6)优化队伍。积极对接广场舞协会,发动县(区)吸纳返乡创业女大学生、广场舞大妈等加入“好厝边”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级“好厝边”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中,广场舞大妈、返乡女大学生等群体拓展至约占队伍总人数的57%。(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7.针对培育农村领头雁用力不均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7)推动均衡发展。制定巾帼新农人素质提升培训年度计划,并加强定期督导,推动工作均衡化。2023年7月以来,在15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培育50名巾帼电商领头雁,覆盖面达93.75%。(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8)发挥“领头雁”作用。在福建心农园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省级巾帼示范基地金永鹏开展“福见乐购 姐妹乡伴”网络直播活动,发挥张勋华、游永琳等直播带货“领头雁”示范作用,为本地农产品代言带货。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开展民宿女能人、直播带货领域“领头雁”等培训15期,培训人数3882人次,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9)赋能“领头雁”成长。积极为农村“领头雁”提供学习和培训机会,推荐14名农村“领头雁”参加全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村妇女带头人、高素质女农民(休闲农业与民宿女能人)培训,助力乡村民宿等新业态发展。(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8.针对组织推进台妇女儿童联谊交流缺乏整体谋划,发挥漳州对台优势服务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主动作为不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统筹谋划。发挥天福集团等作用,持续开展“花开两岸”杜鹃花茶会暨漳台妇女儿童联谊交流活动,以茶为媒、以茶会友,加深漳台妇女交流交融。(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1)积极作为。主动对接金门县妇女会、台湾中华港澳闽妇女协进会考察团(39人)一行,来漳考察家庭文化建设,共促漳台妇女联谊交流。推动漳浦县妇联开展“国潮端午 福进万家”浦台亲子联谊活动,组织15对浦台亲子家庭参加,增进漳台妇女儿童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推动市女企业家联谊会和漳浦县妇联主办“文创点亮乡村 姐妹情融两岸”漳台交流活动,开展创业创新主题分享、文化交流体验等,与18名女台胞共庆佳节、共话团圆,促进漳台妇女及家庭融合发展。(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22)重点跟进。指导15个省级闽台妇女儿童交流基地,开展特色漳台妇女儿童交流活动。2023年7月以来,全市省级闽台妇女儿童交流基地自主开展漳台妇女儿童交流活动10场次。(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9.针对党组未策划形成台妇女儿童交流可持续开展的特色活动项目,树的涉台优秀家庭和女性较少,尚未形成漳州市“姐妹情·一家亲”特色品牌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3)做好整体安排。制定“漳台姐妹情 两岸一家亲”活动年度计划,并重点在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南靖县、台商投资区等5个县(区),持续开展“漳台姐妹情 两岸一家亲”主题活动。(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4)做实跟踪培树主动对接市委台港澳办,了解全市涉台优秀家庭和女性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涉台优秀家庭12户、涉台优秀女性12名,并持续跟踪培育。(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5)做强特色活动。策划生成并持续举办“和美两岸我的家”摄影展示活动,入选作品100幅,优秀作品10幅。(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0.针对“思想政治引领”的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6)加强妇女典型宣讲。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等,联动县(区)妇联组织优秀女性、最美家庭等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2023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家庭等开展先进典型宣讲活动77场次,约占全市妇联系统理论宣讲总场次的28%。(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7开展喜闻乐见活动。联合文明办、文旅局等部门,以芗剧、锦歌、快板、广场舞等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巾帼心向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全市各级妇联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漳州特色宣传活动约占总数的59%,提高活动的吸引力。(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1.针对妇联网上宣传主阵地引领力、影响力相对薄弱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8)专题培训赋能。举办2023年漳州市妇联网络宣传队伍专题培训班,开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上舆论引导实践》等课程,提升全市妇联网宣员工作能力。制定网宣员队伍培训年度计划,每年至少举办1次网宣员队伍培训,科学设置培训方案和课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内容,持续为妇联网宣员赋能,提高妇联网上宣传主阵地引领力和影响力。(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9)联动部门增力。联合市林长办等开展“巾帼红守护生态绿”——漳州市巾帼护林志愿活动。联合市城管局等开展漳州市“好厝边”助力“垃圾分类 家家时尚”巾帼志愿服务专项行动,通过举办特色主题活动,丰富市妇联公众号的内容,加大公众号粉丝的关注度。联合漳州电视台等创新开展“寻找漳州最美‘她力量’”网上征集展示活动,获评2023年漳州市十大网络公益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30)加强合作添彩。与主流媒体合作,优化公众号内容,开设“巾帼建功”“家教伴成长”等专栏,宣传妇联特色工作,提高公众号的粉丝量和阅读量,扩大公众号的影响力。2023年7月-2024年1月,漳州市妇联共推送公众号108期,363篇,其中,2023年12月18日推送的《点赞身边的家,漳州市省级品牌妇女微家邀您投上宝贵一票》,单篇阅读量达1.4万。截至2024年1月26日,市妇联公众号粉丝量约10000人,增长25%。漳州市妇联入选2023年度《中国妇女报》宣传舆论阵地建设优秀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2.针对基层妇联组织有形覆盖还不能完全适应妇女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变化的新形势,新领域新阶层中妇女组织建设推进不快、仍存盲区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31)强化部署,大力推进。召开县(区)妇联主席工作会暨“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进会,指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存在“盲区”、有形覆盖不足,并部署全市“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市妇联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调研5次,发现新领域妇联组织和阵地建设力度不够大,新就业群体引领服务联系不够到位等问题,指导基层妇联推进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妇联组织建设。以“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为重点,实施“妇联组织提质扩面行动”,多元拓展妇联组织网络,截至2023年底,全市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建妇联组织分别为87个、35个、5个,分别位列全省第二、第一、第五位,较2023年第一季度位次明显靠前。(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32瞄准“盲区”,重点拓新主动对接市商务局,在漳州市美发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建立妇联组织,以及在电子商务领域建立妇联组织16个,建立妇女微家14个。(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3.针对基层妇联有效覆盖不够扎实,党组尚未建立提升基层妇联执委能力的长效机制,基层妇联执委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妇联工作要求,与活动日常化、服务常态化仍有差距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33)实施执委履职提升赋能行动。制定《漳州市基层妇联执委履职培训制度(试行)》,明确“分级培训和示范培训相结合,优先组织新任执委参训,培训对象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培训”内容,为提升基层妇联执委履职能力提供制度保障。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全市基层妇联执委巡回培训,设置《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解读、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等课程,推动三级妇联执委培训6000多名。定期推送执委必学篇目持续“充电”,进一步提升基层妇联执委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34)调动执委履职。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基层妇联执委”“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调动执委积极性,为妇女群众送关爱、送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级妇联执委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3.4万余件,比全省平均值高出0.6万余件,位列全省第4位。(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35培树妇建品牌。征集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创新项目,挖掘基层妇联组织12个、妇女微家10个。开展“破难争优 逐梦芳华”特色项目展评,为特色项目提供互学互鉴的平台,并邀请专家点评,激发基层妇联争创品牌。推送的小未来亲子阅读实践基地妇女微家、平和县爱心助学妇女微家入选省妇联微家品牌。(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4.针对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36)积极推动建机制。推动市委平安办出台《漳州市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中关注困境春蕾儿童1703人,发放帮扶资金14.1万元,帮扶特殊困难未成年人130人。联合公安局下发《关于落实〈涉家庭暴力警情联动处置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协助处理相关警情171起。联合检察院、残联制定《关于实施“连心桥”计划的工作意见》,通过检察院支持起诉帮助72名无力诉讼的女性当事人追回欠薪、人身损害赔偿款等586.1万元。(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37多措并举提质效。制定《漳州市妇联12338维权热线工作制度》,强化热线管理。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依托微信公众号、妇联信访窗口等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卡片、讲座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热线宣传。开设《〈妇女权益保障法〉——“以法之名维护她权益”》《以常见婚恋纠纷解读〈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篇》等课程,在全市举办“法律明白人”巡回培训12场,增强热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引入社工、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力量,为困境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服务。(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38)多元联动强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等建立合作,争取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通过公益合作方式,组建“铿锵玫瑰”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和“益心为你”心理健康关爱志愿服务团,引入女律师志愿者58名、心理咨询师志愿者31名,联合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6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120人次,举办心理健康关爱公益讲座23场,提供个案辅导19例29人次,扩大法律服务、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工作案例《春蕾“童”行 检护未来》获评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第一名。(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5.针对助力服务女性创业创新落实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39)加强持续推动。推广“巧妇贷”妇女创业贷款,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累计发放“巧妇贷”妇女创业贷款18.6477亿元,惠及女性创业者5615名,特别是为9名全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负责人提供创业资金帮扶81万元。2023年7月以来,持续联合市人社局等部门主办漳州市“就业夜市”28场次,其中女性专场招聘会1场,现场组织福建紫山、闽龙物业等29家用工单位参加,相关做法获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点赞。组建漳州市女性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宣讲团,到高校对女大学生开展宣讲活动,截至2023年12月,共宣讲6场次,覆盖700余人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40加强合力推动。2023年7月,主动转发《福建省科技厅等十部门关于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通知》,联合市科技局寻找并揭晓漳州市最美女科技特派员10名,并积极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参评先进典型,云霄县农业推广研究员张明理获评2023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41)加强机制创新。建立“村镇妇联发现‘病症’、县级妇联提炼共性问题、省市妇联统筹资源、全国妇联专家‘会诊’”的六级妇联精准联动机制,发挥覆盖全市的“碳汇+女科技特派员联盟”作用,累计推广新技术323项、引进新品种161个,实现技术、信息、人脉资源的有效贯通,推进乡村振兴。市妇联“碳汇+女科技特派员联盟”相关做法获省妇联主席批示肯定,“碳汇+女科技特派员联盟”平和小分队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42)加强对标落实。对照省妇联的实事清单,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市妇联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十件民生实事的工作清单》,扎实推动“女性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巾帼助航·宝妈灵活就业三百行动”等民生实事。截至2023年12月底,市妇联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十件民生实事均已落实到位。(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6.针对落实“六个纳入”仍有缺失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43)对照学习。市妇联党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相关内容。(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44)认真查摆。市妇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45)严格述职。市妇联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会,会上,党支部书记认真对照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相关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结合妇联实际,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17.针对“漳州市妇女联合会”公众号管理不够严谨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46)加强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于2023年7月以来市妇联转发的公众号文章均进行审签,严格审核把关。(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47)强化责任。建立市妇联公众号信息自查工作清单,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市妇联对于2023年7-12月公众号发布的所有信息,逐一自查信息的舆情风险、法律风险等,明确责任到人,筑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防线。(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48)组织学习。市妇联党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漳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漳州市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18.针对落实保密工作不够重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49)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由保密员专人负责,确保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并下文明确如遇职务调整和职务变动,由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50)提升保密工作责任感。落实完善保密责任制,对日常工作特别是计算机使用保密注意事项进行学习,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和《计算机使用保密责任书》18份,覆盖全体干部职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51)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线上线下保密宣传教育活动,邀请保密工作专家开展保密讲座,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线上保密培训1次,均通过考试,90%以上获得优秀证书。(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9.针对“一岗双责”不够落实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52)以学促知,提升“一岗双责”意识。将“一岗双责”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重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内涵,把握“一岗双责”具体要求,明晰自身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53)以责促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到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1次,进行廉政谈话16次,开展任前、晋升职级前廉政谈话5人次,对分管部门和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市妇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问题并作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并接受监督和评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54)完善采购制度。重新修订采购制度,完善采购流程,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55)加强合同审核。聘用法律顾问,对大额采购合同进行审核把关,2023年7-12月,共审核合同6份。建立《漳州市妇联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市妇联合同签订流程》,规范合同管理。(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56)加强学习培训。针对日常报账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接待、会议、培训、差旅和采购等5个方面的开支范围、标准、程序和注意事项的相关财经规定,形成纲要和学习课件,开展专题培训2次,提升干部职工的财经制度执行力,规范财务支出行为。(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1.针对巡察整改建章立制不够严谨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57)准确把握党组工作要求。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入理解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特别是“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的要求,把准政治方向。(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58)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修订完善《漳州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决策督查、评估和反馈作出明确规定,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事项全面落实。(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59)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全面对标条例要求,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漳州市妇女联合会直属单位联络员制度》,对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巡听旁听4次,推动党组工作规则落到实处。(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2.针对市妇联2019年至2022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合计6次,纪检监察组仅参加4次,且未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具体要求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60)指导市妇联梳理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反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廉政风险点,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做好准备。(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3.针对2021年以来未按照《中共漳州市纪委 漳州市监委关于加强对市直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暂行办法》与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开展谈话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61)2023年12月27日,对市妇联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人次,了解2023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反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及廉政风险点,提出做好分管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强化对下属事业机构的监管、落实好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制度等工作要求。2023年10-11月,对市妇联部室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8人次,了解岗位职责、本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指导制定防范措施,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4.针对下拨到县区的“好厝边巾帼志愿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未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62)督促指导市妇联梳理本单位年度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醒强化对清单内专项资金的监管。联合市妇联针对“社区家长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补助经费”“好厝边巾帼志愿服务”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尚未发现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5.针对调查研究实效性不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63)加强专题调研。聚焦妇女创业积极性不高、缺乏政策支持等问题,2023年11-12月,市妇联深入芗城、云霄、诏安等县(区)开展调研,共梳理妇女就业难、创业资金不足、子女教育等6个问题,均已联动解决,并指导诏安县妇联发挥女性创客空间作用,培育巾帼电商领头雁10个,开展诏安好货 巾帼来播——电商直播人才选拔大赛,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64)加大支持力度。联合市财政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漳州办事处等5部门下发《关于推广创业担保贷款 促进创业就业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400万元,在资金上帮助妇女群众创业就业。(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6.针对2023年党组提出各县区培育“一县一特色”工作品牌后,推动基层妇联培育特色工作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65)增强示范带动。召开县(区)主席工作会,芗城、龙文、云霄、平和等4个县(区)妇联就家庭教育及妇儿维权、巾帼志愿服务、“妇女微家”建设、“碳汇·科技助农巾帼行动”等品牌特色工作作典型发言,推动交流。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等工作交叉核验活动,推进县(区)互学互鉴。(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66)推进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工作品牌征集等活动,深化妇联品牌创建。(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67)加强指导创建。2023年7月以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发展、妇女组织建设、家庭教育、巾帼志愿服务等工作调研13次,推选《云霄县“彩虹童伴计划”关爱留守儿童》获评全省女性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女性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怎么破题?——以云霄县彩虹公益联合会培育为例》获省妇联、省妇女理论研究会优秀征文活动一等奖。(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68)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市妇联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制定特色品牌工作挂钩分解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并设立11个县(区)特色亮点工作库。(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7.针对党组谋划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69)完善党建带妇建机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理解“党建带妇建”的重要意义。聚焦新时代妇联工作的新要求,研究制定《漳州市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带组织、带队伍、带阵地、带工作、带服务的具体措施,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有效模式,推动党建引领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新发展。(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8.针对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比较薄弱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70)打造党建品牌。树立党建品牌观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党建与妇联业务深度融合,总结提炼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亮点工作、典型做法和经验。完善梳理“好厝边”巾帼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打造“党建+巾帼志愿服务”融合品牌项目,入选市直机关党建创新与实践成果汇展,并在“漳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上专题刊发。(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长期坚持)

29.针对干部轮岗力度不够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整改情况:(71)梳理任职情况。对市妇联干部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综合考虑个人素质、履职能力、任职表现等情况,将干部轮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研究干部调配工作,此次共调整5人。(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72)健全干部轮岗制度。结合市妇联实际,研究制定《漳州市妇联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明确交流轮岗的对象、条件、程序等事项,为市妇联干部多岗位锻炼,丰富干部工作经历,激发工作活力提供制度依据。(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30.针对下属单位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自2015年成立以来,未配备中心主任,一定程度影响单位工作的开展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整改情况:(73)市妇联党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开展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于2023年12月配备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已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制度机制,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解立项,明确责任人,列明时间表,做好台账归档,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强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坚决堵住制度漏洞。

(三)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督导整改进展情况,党组成员各负其责,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针对分管领域开展自查,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6日,市妇联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对1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及以下干部1人,已给予其他处理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021175;通信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政府大院5号楼市妇联组织部;电子邮箱20211750@163.com。

中共漳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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