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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26 11:53 来源:中共漳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9日至5月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和具体行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落实政治责任,着力加强对计生协会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整改。把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融入整改措施中,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巡察整改机制,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督促提醒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常态长效。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党组未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问题。计划2023年12月15日完成,现已完成。

(1)健全完善学习内容,把党中央有关人口发展、“健康中国”等决策部署内容列入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康中国”建设的部署,并结合计生协工作开展研讨交流,推动理论学习深化内化转化。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3)2023年7月13日党组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4)在闽南日报刊登专版1次,在福建日报开展专题宣传2次,宣传市计生协积极参与全生命周期家庭健康服务项目。计划2023年12月15日完成,现已完成。

2.针对系统谋划不够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5)举办1期全市计生协会会长读书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人口发展、计生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市县两级计生协会会长履职能力。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6)先后深入11个县(区)调研指导改革发展,运用综合评价手段推动“六项重点任务”,提升项目工作成效。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7)加强对龙海、东山、漳浦3个县(区)的指导,总结经验做法,分别培育出幸福工程、计生协基层队伍建设、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等改革创新亮点,实现全市“一县一品”全覆盖。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3.针对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实质举措及成效不明显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8)结合主题教育和计生协会工作实际,完成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参与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3个专题调研报告,在调研基础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定期通报工作动态,督促指导县(区)“六项重点任务”项目提质增效,推动落实优化生育政策的支持措施。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10)积极建言献策,争取党政支持,市政府印发的《漳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将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及开展的7个项目具体工作纳入其中。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11)助力生育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深化部门联动协作,共同推动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方案》精神的落实,如联合市卫健委等七部门印发《漳州市推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联合市卫健委等十八部门印发《漳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4.针对改革创新品牌缺乏持续巩固提升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12)市计生协制定出台《“向日葵亲子小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合理规划“亲子小屋”的建设进展。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13)督导各县(区)加快“亲子小屋”建设,提高乡镇覆盖面,2023年12月底全市“亲子小屋”建成120家,覆盖56%的乡镇,“亲子小屋”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漳州市计生协在中国计生协2023年“向日葵亲子小屋”辅导员培训班上作典型经验介绍。“亲子小屋”工作情况获得中国人口报、福建日报的专题报道。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14)指导各县(区)与时俱进结合0-3岁普托、优化生育支持等方面进一步提质扩面,目前全市120家亲子小屋中,有99家是与托育园、幼儿园合作,拓展“亲子小屋”功能,提升小屋建设水平。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5.针对统筹指导基层计生协小组长工作职能转型拓展不够有效问题。计划2024年5月15日完成,现已完成。

(15)贯彻落实《漳州市推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联合市卫健委在龙文区开展计生协会小组长职能拓展工作试点,小组长通过健康管理知识培训兼任健康管理网格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16)加强指导,推动11个县(区)计生协全部制定计生协小组长绩效管理办法,并进一步落实小组长津贴待遇及工作职责。计划2024年5月15日完成,现已完成。

(17)市计生协研究印发《进一步加强计生协会小组长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全市加强计生协会小组长建设提供制度依据。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6.针对开展宣传教育跟进不够及时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18)市计生协会在市计生协女小组长培训基地(长泰区委党校)举办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县、乡计生协会宣传队伍建设,指导各级计生协提高宣传党和国家人口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计划2023年10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19)开展县(区)“六项重点任务”综合评价工作专题调研督导,对县(区)计生协会开展党和国家人口政策的新形势新变化的宣讲指导,督促县(区)计生协把中央《决定》精神贯彻到基层一线。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7.针对宣传阵地及宣传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20)在闽南日报开辟“人口与家庭”专栏,宣传人口政策、新型婚育文化、计生协各项工作和健康知识。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21)在市计生协会微信公众号开辟人口政策和新型婚育文化的专栏,不定期开展相关宣传,加强与福建日报社合作,拓展宣传渠道和平台。2023年推送到新福建发布、学习强国、福建日报、人民网、今日头条、百家号等各类媒体的新闻宣传报道86条,2023年12月,漳州市计生协会公众号在全国市级计生协会公众号传播影响力榜单中位列第18位。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22)指导县(区)加强组建宣传志愿服务队伍,增加队伍数量,目前建成1153支。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8.针对组织、指导群众性宣传教育仍显薄弱问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3)指导推动各县(区)、开发区和乡镇计生协会借助“红五月”、各类节日,依托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等阵地,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23年宣传活动数量相比2022年大幅增长,共开展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431场,发放宣传材料10万份,举办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服务活动349场。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4)加强部门活动联办,提升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分别与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卫健委、教育局、疾控中心、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与家庭健康主题宣传活动,与4所高校联合举办“漳州市高校青春健康文化节”,各项活动在人民网、新福建等官媒权威网络报道,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5)定期通报县(区)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工作动态,督促指导县(区)计生协加强与党媒、主流媒体以及各类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和信息推送,增强群众性宣传服务的活力。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针对幸福工程项目帮扶模式探索不够的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26)对未开展帮扶新模式的8个县(区)逐一进行分析和沟通,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全市已有9个县(区)开展新模式帮扶,继续指导未开展的南靖县和东山县,在2024年至少试点开展一个推进乡村振兴的幸福工程新模式项目。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27)对目前资金使用率已达100%的华安县、台商投资区,评估其帮扶情况,于12月18日向省计生协会报备,在本轮资金回收前延续当前做法。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28)结合下基层调研和座谈会,面对面指导龙文区、龙海区、云霄县、诏安县、南靖县、常山开发区等6个县(区)开展“扶弱济困”“扶助健康”“扶智赋能”项目,帮助计生母亲提高健康意识和职业技能,助力乡村振兴。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29)2024年1月19日召开全市幸福工程项目推进部署会,组织各县(区)参观幸福工程支持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项目点,以鲜活的案例指导县(区)结合乡村产业振兴,提升幸福工程帮扶实效,并要求每个县(区)至少开展一个幸福工程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示范点。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10.针对参与乡村文明建设行动不够深入有效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30)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利用市协会公众号等媒体逐户刊登省级“健康家庭示范户”典型事迹,以典型模范带动计生群众养成良好家风家规,公众号已刊登省级家庭健康示范户17户。要求每个县(区)每年至少培育一户健康家庭示范户,通过示范户培育带动计生家庭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促进乡村文明。截至12月31日,共摸底23户培育对象。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31)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困难计生家庭女生,大力宣传男女平等观念,改变农村重男轻女风俗,2023年全市共资助困难计生家庭女生344人,投入助学金121.92万元。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32)指导县(区)依托家庭健康服务驿站至少开展1场婚育新风宣传服务活动,全市依托健康驿站共开展60多场婚育新风宣传服务活动。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11.针对贯彻落实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不够全面到位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33)联合人寿公司、台投区计生协会开展一场“好家风 健康行”家庭健康促进主题推进活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咨询、政策倡导等活动,共服务群众500多人。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34)向省计生协会报送5例“健康家·味道”案例、8例“健康家·优育”案例,我市有3例“健康家·优育”获得入围奖。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35)开展县(区)“六项重点任务”综合评价工作专题调研督导,督促县(区)做好各项目专家队伍建设。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12.针对家庭健康知识普及覆盖面不广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36)2023年10月,联合市卫健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健康知识进万家”小程序推广工作的通知》,将小程序推广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大力促进居民绑定人数比例提升。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37)开展专题督导,督促各县(区)落实“健康知识进万家”小程序的推广绑定,目前,全市“健康知识进万家”小程序绑定居民人数942765人,在全省10个地市中位列第4;居民绑定率57.11%,在全省10个地市中位列第8。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38)对组宣部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工作落实力度。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13.针对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建设不够有效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39)积极推进家庭健康促进工作,漳州市在2023中国家庭健康大会上分享计生协家庭健康促进工作经验。推进家庭健康服务驿站建设工作,全市共建立家庭健康服务中心2个,家庭健康服务驿站58个。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40)推动龙文区、南靖县纳入2024年省级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示范点,争取省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各10万元。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41)指导全市11个县(区)计生协会全部建立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实现县(区)100%覆盖。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14.针对尚未健全青春健康教育协作机制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42)健全与市卫健委、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作机制,深化优生优育指导、家庭健康促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青春健康等方面的项目融合,加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活动共办。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43)开展青春健康高校项目点督导,建立完善高校青春健康主持人队伍,开展互联互动活动,举办“漳州市高校青春健康文化节”,有效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得到福建省卫生报的专版报道。漳州市计生协会在全省计生协会青春健康高校项目管理能力提升暨青春健康省级师资认证活动上作项目管理经验介绍。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44)市计生协会举办2023年青春健康项目管理能力提升暨青春健康市级师资认证培训班,新认证青春健康市级师资8人。目前,漳州市计生协青春健康师资队伍有国家级师资1人、省级师资5人、市级师资10人。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45)推荐优秀师资参加国家级、省级青春健康师资认证,增加国家级、省级师资数量。在2023年10月省计生协会开展的青春健康省级师资认证中,全省15人通过认证,其中漳州市占4人。在省计生协会公费选派参加国家级师资认证2人中,漳州市占1人。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46)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文件,进一步推动青春健康项目工作深入开展。由市计生协会、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生育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班,在芗城、龙文、龙海、长泰、高新区、台商投资区共举办9期、培训323人次,100余人报名参加育婴员认证。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15.针对落实“六个纳入”有疏漏的问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47)2023年11月8日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漳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研讨交流,增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48)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49)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班子成员是否将意识形态履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等进行审核把关。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50)党组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执行落实。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16.针对保密工作规范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51)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52)党组研究制定《市计生协会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夯实管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53)对单位计算机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更新内网计算机病毒库,定期杀毒与升级。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54)对干部进行计算机信息和网络安全教育,提升干部计算机安全意识。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55)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落实保密管理措施。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针对党组未对廉政有关制度进行修订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56)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57)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落到实处。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58)党组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点与防控措施》《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18.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59)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采购工作政策法规意识。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60)党组研究制定《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61)党组研究调整完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采购工作的领导。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62)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19.针对未对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情况开展专项监督问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63)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督促计生协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2023年12月7日市政府印发《漳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将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内容纳入其中。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64)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先后2次督导计生协严格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方案相关要求,着重解决优化生育和人口均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计生协有序推进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市计生协会在2023中国家庭健康大会上作家庭健康促进工作经验分享,在全省率先探索建设家庭健康服务驿站、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关爱抚慰中心。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65)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指导市计生协会党组对4名干部进行问责。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0.针对未对生育关怀项目深入基层督导落实问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66)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督促计生协依据相关规定完善生育关怀项目落实措施,先后5次列席市计生协党组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会、述责述廉会议、“三重一大”等会议,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加强项目规范运作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向各县(区)、开发区下发《关于2022—2023年省市专项资金落实情况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限期整改。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67)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不定期组织专题检查,深入基层督导督查。11月联合市计生协组织专题检查,采取座谈调研、实地察看、走村入户、查阅账册等方式,深入芗城、南靖、漳浦、云霄、常山开发区、诏安、东山等地开展省市专项资金督导,确保相关政策要求在基层落到实处。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1.针对制定工作目标缺乏充分调研论证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68)排查市对县下达各类工作任务目标,重新论证下达工作目标合理性。经排查,发现由市计生协会自行下达目标但未完成的仅有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69)结合省计生协会“六项重点任务”评估指标要求,到各县(区)开展调研,对2023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目标进行调整,将评比指标从下达指标完成情况调整为投保户数覆盖面和保费规模、投保户数增长情况,向各县(区)充分征求2024年目标意见,在研究论证后印发实施文件。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70)切实采取措施遏制投保户数下滑态势。2023年7月31日联合市人寿公司召开计生险推进会,由先进县(区)介绍经验,进度落后县(区)作表态发言。每月定期通报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完成情况,督促进度落后的县(区)加大工作力度。2023年投保户数156735户,同比增长1.44%,保费规模2134.27万元,同比增长3.40%。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71)结合工作调研,对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县(区)计生协会用好市政府文件政策。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2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72)每季度收集各县(区)省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督促进度较慢的县(区)加快资金使用。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73)结合下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导工作,已完成11个县(区)的2022—2023年省市资金使用情况督导,共发现存在问题32个,督促落实各县(区)按时限完成整改。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74)加强县(区)省、市生育关怀资金的申报材料审核,对不符合实际的申报项目及资金需求,要求县(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避免资金滞留。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75)对组宣部、家服部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跟踪落实。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3.针对党建与业务缺乏“双融合双促进”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7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定期研究党支部党建创先、年度计划等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对党支部的督促指导。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77)党组专题学习2020年9月全市创建模范机关部署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78)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组会研究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研究党建工作,召开业务工作会的同时一并部署党建工作。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79)将党建纳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时考核。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80)运用计生协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动态一同更新、集中宣传。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4.针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81)举一反三对未经研究的4笔党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经核查,2020年支出3笔合计991.2元用于购买防疫物资,系按卫健委机关党委要求,使用其下拨的防疫专项资金;2022年8月支出1笔300元,用于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5本用于学习,均符合党费支出范围。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82)2023年11月8日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支委对支部党费使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83)2023年4月以来,开展8次主题党日活动,支出党费1笔用于购买主题教育学习书籍,均通过支委会研究。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5.针对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84)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化规范执行党组会议制度的意识。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85)2023年11月8日党组会明确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对党组工作原则、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等进行明确,“三重一大”必须由党组会研究决定。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6.针对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86)修订印发《漳州市计划生育协会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事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87)办公室按照党组会规范流程,及时汇总各部(室)上会议题,汇报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88)修订完善《漳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会议议题申报表》,加强对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计划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现已完成。

27.针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89)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对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0)党组研究修订完善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和会长办公会的议事内容。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28.针对干部流动性不强问题。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91)对机关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认真分析10年以上未交流干部情况,提出人事调整工作建议方案。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92)党组会专题研究,在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干部稳定的前提下,结合队伍建设和干部培养工作,分两批共5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93)积极推荐2名年轻干部报名赴重点区域参与中心工作,其中1名领导干部于2023年12月到台商投资区挂职,加强岗位历练。计划2024年1月23日完成,现已完成。

29.针对讨论决定干部人事议题不规范的问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4)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干部人事工作由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并严格对标抓好落实。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5)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党组在讨论决定不规范上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6)2023年9月11日党组研究修订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和会长办公会的议事内容。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7)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增强组织人事工作规范性。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30.针对党组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问题。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8)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99)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2023年11月30日完成,现已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站位,抓牢抓实整改任务。市计生协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提升整改质效。对于整改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相关问题彻底改、改彻底。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支持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补短板、堵漏洞、促提升,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计生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1月23日,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4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人,已给予其他处理4人。

因家庭健康知识普及覆盖面不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对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因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因保密工作不规范对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529708;通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漳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电子邮箱zzjsxhbgs@163.com。

中共漳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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