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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26 18:18 来源:中共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8日至7月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自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市信访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3条,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中心)和整改期限,进行定期督查。坚持每周定期汇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情况》,每两周听取1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复杂问题,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按照“数字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强化整改成效。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和系统问题防范化解相结合,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局党组新制定、完善、修订相关制度10项,实现“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项制度”,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党组书记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责任,全力落实整改。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团结带领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单位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亲自制定整改方案,严把整改清单,每周跟进了解整改进度,督促分管领导和各责任科室(中心)保持好工作力度和跟上工作进度。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议事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内控制度等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坚持人民至上,提升群众满意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强化梳理核查,提升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印发《关于核查群众评价不满意信访事项的通知》,对2020-2022年间评价不满意的1106件信访事项进行再梳理再核查。对因解决不到位引发重复信访的5件群众不满意事项发函督办,跟踪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对信访人进行沟通回访并上报进展情况。同时建立季度核查督办制度,抽查群众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分析评价不满意的原因,对其中办理不到位的信访事项进一步跟踪督办。202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40件不满意事项,逐件核查,其中18件已化解或信访人已评价满意,9件经沟通信访人表示基本满意不再上访,13件信访人诉求不合理或不属实,已做好沟通解释。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坚持为民解忧,解决合理诉求。经梳理,到市政府上访的23批466人次合理合法诉求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10个问题楼盘。市信访局积极协调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5次实地督导,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10个问题楼盘,龙海悦港康桥、漳浦钱隆首府2个项目已交房,剩余8个项目已制定“保交楼”方案,已全面复工并稳妥推进。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坚持案结事了,做深做细做实。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压实相关责任,扎实有效推动化解。如针对二女户信访事项,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约见属地主要领导商讨化解方案,局分管领导2次带队实地督导,与属地领导沟通协调,多措并举,该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化解,信访人签订不再上访承诺书。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针对落实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有差距,推动信访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4)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2023年12月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相关会议精神。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践行“枫桥经验”,推动源头治理。制定并向各地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推行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计划于2023年12月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落实日常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建立落实信访事项办理日常督查机制,从2023年10月起在《每月信访情况》中,对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重复信访率等重点指标进行通报并跟踪问效。如诏安县群众于2023年10月份到省集体上访,市信访联席办予以通报并要求诏安县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做好问题整改。2023年到市集体访同比下降43.1%,重复信访率下降10.7%。计划于2023年11月13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针对落实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有差距,构建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格局有差距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7)齐抓共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信访联席会议制定下发《开展进京上访“清仓息访”专项整治七项措施》,对我市进京上访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推动,2023年下半年我市进京上访批次、人次与上半年环比分别下降66.3%、65.7%,全年进京上访总量较少,工作成效居全省前列。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牵头抓总,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信访联席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级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行,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23年下半年,指导推动召开乡镇联席会议748次,排查矛盾隐患1131件次,研究重要事项306件,部署督导检查敏感节点信访保障工作410次;指导基层开展信访评理589件,化解554件。计划于2023年12月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压实责任,督导推动问题化解。通过发函督办、约谈会商督办、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大对重点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力度,推动问题解决。如对云霄县张某某信访事项,市信访局再次发送督办函,全力协调推动,信访人于2023年6月签订《息诉息访协议书》。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针对落实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有差距,综合研判信访信息主动性不强。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0)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制度,实行每月一排查,半年一分析,及时防范化解隐患。巡察整改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次,如2023年12月7日,召集市住建局等10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分析研判会议,对全市房地产问题等3个信访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防范并要求加强协调,举一反三做好相关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置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1)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每季度完成《全市信访大数据分析报告》,通过全市信访总体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工作建议。2023年已完成4份。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2)提前做好疏导防范。2023年下半年,共向属地印发可能来市到省集体访的预警函7份,加强与属地对接沟通,事先掌握来访动态,及时介入指导,有效推动拟来市到省集体访事项吸附在属地。如龙海、台商投资区泰禾项目均按照“保交楼”方案推动落实,2023年下半年未发生进京到省来市集体上访情况。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针对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3)开展专项督导。下发《漳州市信访联席办关于印发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督导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11月起,由局领导带队分4个督导组到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2023年12月完成调研督导工作并形成督导检查报告。计划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4)固化督导制度。把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提升信访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列入每年信访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漳州落地见效。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5)综合反映信息。对照2022年全年工作情况,已补充完成漳州市信访局关于2022年信访信息分析研判的报告。加大信访形势分析,2023年10月以来,形成信访反映4份,信访情况4份,及时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6)编制年度报告。全面分析2023年全市信访工作情况,形成2023年情况年度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并按要求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针对治重化积工作推进不扎实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7)落实“六定五包”。对第一、二批50件,第三批309件未化解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核实“六定五包”情况。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8)明确化解责任。对梳理出来的未化解积案,全部落实副处级领导挂包化解。2023年8月底后对中央交办的一、二、三批“治重化积”未化解件,均提级由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包案,全力推动化解。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9)强化督导检查。2023年10月,市信访局与省委主题教育第二巡回督导组、市委主题教育办联合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分赴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进行带案督查,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0)加大考核力度。把信访积案化解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压实属地化解责任。截至2023年12月20日,第一、二批未化解的50件积案,第三批未化解的309件积案,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7.针对信访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