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8日至7月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自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市信访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3条,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中心)和整改期限,进行定期督查。坚持每周定期汇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情况》,每两周听取1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复杂问题,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按照“数字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强化整改成效。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和系统问题防范化解相结合,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局党组新制定、完善、修订相关制度10项,实现“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项制度”,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党组书记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责任,全力落实整改。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团结带领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单位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亲自制定整改方案,严把整改清单,每周跟进了解整改进度,督促分管领导和各责任科室(中心)保持好工作力度和跟上工作进度。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议事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内控制度等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坚持人民至上,提升群众满意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强化梳理核查,提升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印发《关于核查群众评价不满意信访事项的通知》,对2020-2022年间评价不满意的1106件信访事项进行再梳理再核查。对因解决不到位引发重复信访的5件群众不满意事项发函督办,跟踪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对信访人进行沟通回访并上报进展情况。同时建立季度核查督办制度,抽查群众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分析评价不满意的原因,对其中办理不到位的信访事项进一步跟踪督办。202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40件不满意事项,逐件核查,其中18件已化解或信访人已评价满意,9件经沟通信访人表示基本满意不再上访,13件信访人诉求不合理或不属实,已做好沟通解释。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坚持为民解忧,解决合理诉求。经梳理,到市政府上访的23批466人次合理合法诉求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10个问题楼盘。市信访局积极协调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5次实地督导,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10个问题楼盘,龙海悦港康桥、漳浦钱隆首府2个项目已交房,剩余8个项目已制定“保交楼”方案,已全面复工并稳妥推进。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坚持案结事了,做深做细做实。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压实相关责任,扎实有效推动化解。如针对二女户信访事项,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约见属地主要领导商讨化解方案,局分管领导2次带队实地督导,与属地领导沟通协调,多措并举,该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化解,信访人签订不再上访承诺书。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针对落实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有差距,推动信访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4)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2023年12月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相关会议精神。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践行“枫桥经验”,推动源头治理。制定并向各地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推行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计划于2023年12月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落实日常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建立落实信访事项办理日常督查机制,从2023年10月起在《每月信访情况》中,对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重复信访率等重点指标进行通报并跟踪问效。如诏安县群众于2023年10月份到省集体上访,市信访联席办予以通报并要求诏安县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做好问题整改。2023年到市集体访同比下降43.1%,重复信访率下降10.7%。计划于2023年11月13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针对落实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有差距,构建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格局有差距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7)齐抓共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信访联席会议制定下发《开展进京上访“清仓息访”专项整治七项措施》,对我市进京上访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推动,2023年下半年我市进京上访批次、人次与上半年环比分别下降66.3%、65.7%,全年进京上访总量较少,工作成效居全省前列。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牵头抓总,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信访联席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级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行,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23年下半年,指导推动召开乡镇联席会议748次,排查矛盾隐患1131件次,研究重要事项306件,部署督导检查敏感节点信访保障工作410次;指导基层开展信访评理589件,化解554件。计划于2023年12月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压实责任,督导推动问题化解。通过发函督办、约谈会商督办、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大对重点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力度,推动问题解决。如对云霄县张某某信访事项,市信访局再次发送督办函,全力协调推动,信访人于2023年6月签订《息诉息访协议书》。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针对落实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有差距,综合研判信访信息主动性不强。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0)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制度,实行每月一排查,半年一分析,及时防范化解隐患。巡察整改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次,如2023年12月7日,召集市住建局等10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分析研判会议,对全市房地产问题等3个信访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防范并要求加强协调,举一反三做好相关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置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1)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每季度完成《全市信访大数据分析报告》,通过全市信访总体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工作建议。2023年已完成4份。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2)提前做好疏导防范。2023年下半年,共向属地印发可能来市到省集体访的预警函7份,加强与属地对接沟通,事先掌握来访动态,及时介入指导,有效推动拟来市到省集体访事项吸附在属地。如龙海、台商投资区泰禾项目均按照“保交楼”方案推动落实,2023年下半年未发生进京到省来市集体上访情况。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针对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3)开展专项督导。下发《漳州市信访联席办关于印发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督导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11月起,由局领导带队分4个督导组到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2023年12月完成调研督导工作并形成督导检查报告。计划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4)固化督导制度。把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提升信访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列入每年信访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漳州落地见效。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5)综合反映信息。对照2022年全年工作情况,已补充完成漳州市信访局关于2022年信访信息分析研判的报告。加大信访形势分析,2023年10月以来,形成信访反映4份,信访情况4份,及时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6)编制年度报告。全面分析2023年全市信访工作情况,形成2023年情况年度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并按要求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针对治重化积工作推进不扎实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7)落实“六定五包”。对第一、二批50件,第三批309件未化解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核实“六定五包”情况。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8)明确化解责任。对梳理出来的未化解积案,全部落实副处级领导挂包化解。2023年8月底后对中央交办的一、二、三批“治重化积”未化解件,均提级由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包案,全力推动化解。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9)强化督导检查。2023年10月,市信访局与省委主题教育第二巡回督导组、市委主题教育办联合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分赴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进行带案督查,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0)加大考核力度。把信访积案化解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压实属地化解责任。截至2023年12月20日,第一、二批未化解的50件积案,第三批未化解的309件积案,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7.针对信访法治宣传不深入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21)加大宣传力度。在市信访局信访接待场所张贴《信访工作条例》《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等4项宣传内容,对来访人员,特别是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来访人员开展法治宣传。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2)开展重点宣传。局领导结合下基层调研督导、带案督查,对信访人特别是房地产、劳动社保等信访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开展法治宣传6次,及时疏导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计划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3)加强宣传广度。集中整改期间,局领导分别带队开展调研督导23次,深入4家企业、3所中小学以及村(社区)等开展信访法治宣传。计划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4)常态化法治宣传。制定印发2024年《漳州市信访局信访法治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宣传时间和内容,特别是4至5月,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加大对重点信访区域和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从宣传广度、深度、力度上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工作。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针对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浮于表面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25)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已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培训2次,集中整改期间共下基层指导信访业务8次。对全市逾期受理、办结信访件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已完成整改。计划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6)加强跟踪督办。建立信访件受理办结到期工作台账,每周更新到期督办情况列表。截至2024年1月,共督办到期件180件,所有受理办理的信访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100%,全市一次性化解率提升至98%。计划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7)强化业务指导。集中整改期间,具体指导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和龙海区、高新区等做好信访件复查复核工作4次。抽查县区、职能单位复查信访件37件,2件不规范件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毕,其余未发现问题。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8)推广经验做法。印发《漳州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案例汇编》,收录有代表性的依法分类处理案例17起,对全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起到了较好规范指导作用。计划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9)完善检查制度。对梳理的1198件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印发《关于落实不规范信访事项整改的通知》,推动部门整改。制定定期抽查机制,对信访件办理不规范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或屡犯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023年第四季度抽查发现不规范事项8件,已督促整改完成。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针对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较淡薄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30)提高思想认识。邀请市委宣传部专家到市信访局进行《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意识。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1)坚持分析研判。深入分析研判2023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已形成分析报告,并坚持每年常态化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2)坚持“六个纳入”。加强对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教育,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材料的重要内容。对未纳入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班子成员责令整改并已整改落实到位。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3)强化责任落实。修订《漳州市信访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0.针对保密工作存在差距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34)警示教育促提升。补充制定2023年年度保密工作计划,邀请保密局专家开展《绷紧保密弦 筑牢安全线》讲座,并组织观看《完美定价》保密知识影片等,提高全体干部保密知识和保密意识。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5)加强排查促长效。聘请计算机技术服务公司对全局45台计算机进行排查清理,互联网计算机上存放的内部文件已全部清理,内部计算机已全部粘贴提醒标识。同时加大定期排查力度,由半年一排查提高至每月一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6)修订制度促规范。修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新制定保密审核签发单,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针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37)强化合同法治意识。2023年12月,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的通知》,提升合同管理规范化意识。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8)邀请律师把关。把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查把关补充列入本局法律顾问的职责内容。对2023年以来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进行梳理排查,邀请法律顾问对2份工程建设合同进行审查,未发现不规范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9)举一反三自查。对巡察以来建设的工程进行全面自查,2023年5月以来共5笔,均有专人验收、签字。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0)建章立制规范。制定《漳州市信访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确保合法规范。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2.针对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41)加强业务培训。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市审计局,向专家请教审计业务。2024年1月邀请市审计局专家到市信访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规范要求》专题讲座,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2)认真排查梳理。对巡察以来采购项目需要市场调查3家以上价格的进行排查梳理,2023年5月以来,5000元以上采购支出,合计14笔,全部履行比价手续。针对2020年2项未在市场调查3家以上价格,相关责任人已作出说明。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3)完善核验制度。制定《漳州市信访局资产报修、维修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单位资产的管理与维修。对2021、2022年日常零星维修项目进行认真核查,逐一落实,并补充相关人员验收证明。同时举一反三,对巡察以来日常零星维修结算进行自我排查,共有5项零星维修及工程项目,均有相关科室人员验收确认。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3.针对费用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44)发函追讨退还。正式行文发函给相关施工方,已追讨收回多支付的工程税费7700元,并上缴国库。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5)举一反三自查。对巡察以来的工程项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未再发现施工方虚增税率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6)加强审核把关。与漳州德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每半年开展一次财务审核,确保费用支出正确规范;同时编制《漳州市信访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确保待编制有空编及时充实专业财务人员,提高单位财务管理质量。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4.针对虚增差旅费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47)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部参观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8)及时追回上缴。对2019年以来,多报支的差旅费20201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国库。计划于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49)开展延伸自查。经查,2023年5月—12月差旅费报销合计36笔,其中2笔食宿全包无需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余34笔均使用公务卡结算,未发现违规多报支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0)完善财务制度。修订《漳州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督促提醒出差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及有关工作纪律,出差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5.针对重复领取伙食补助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51)加强财经学习。2023年11月,组织学习《漳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提升全体干部职工遵守财经制度的纪律意识。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2)及时收回上缴。对所有重复领取伙食补助的全部收回。巡查期内(2019.06-2023.04)重复发放的所有食堂补贴21135元,同时自查2023年5月以来重复发放的食堂补贴840元,合计21975元均已全部收回,上缴国库。计划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3)制定补助细则。制定《漳州市信访局食堂伙食补助细则》,进一步规范食堂伙食补助发放工作。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6.针对抓落实不碰硬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54)建立台账,落实化解方案。对未化解的29件市领导批示件和21件督办函事项,均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指导督促属地研究化解对策,逐一制定化解稳控方案。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5)强化督导,推进化解进度。通过专项督导、微信(电话)督导、带案督导等形式,压实责任单位责任,指导推动信访件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29件未化解市领导批示件和21件督办函已全部办结汇报化解。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6)敢于碰硬,压实化解责任。坚持把压实责任、督查通报、督办考核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对市领导批示件和督办函事项化解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评内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敢于较真碰硬,形成“层层有压力、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态势。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7.针对工作不严谨问题。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57)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信访业务学习培训计划,通过现场培训、电话指导等方式对信访信息录入有针对性开展培训,提升业务实操水平。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8)及时完善补充。对22份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不完整的信访事项已责令相关单位补充录入准确信息。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59)建立抽查机制。建立每月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对信息录入不规范的及时提醒通报,对屡次提醒仍不改进的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巡察整改期间共抽查141件,未发现信息录入不完整问题。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8.针对领导干部先锋模范表率作用不凸显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60)主动认领整改,发挥表率作用。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主动认领整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严肃的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局领导充分发挥先锋模范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带领干部职工妥善处理到市集体上访,相关领导已指导分管科室发表微信公众号文章2篇。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1)加强作风建设,形成向上合力。以主题教育为载体,举办读书班3次,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专题研讨6次,邀请专家开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讲座等,教育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表率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团结向上的合力。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9.针对县(区)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62)加强考核管理。局党组发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严明考核纪律,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并严格审核把关。如2023年我市到省集体访1批,年终考评按照考评细则对相关县扣分。计划于2023年12月7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3)发挥考核作用。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考核结果及各地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均提交党组研究后并向各县(区)反馈,推动各地整改。计划于2023年12月7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0.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64)重温规定。2023年12月,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等,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5)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中共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4个方面25条决策内容,推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范化、制度化。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6)全程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组会议研究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均第一时间报告并邀请纪检组参加。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7)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市信访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党的建设工作、下拨年度第二批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市对县绩效考评办法等24项“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1.针对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68)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11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对提前换届请示不规范事项做自我批评。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69)积极参加培训。支部委员通过“党员E家”、“共产党员网”等平台加强自我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023年11月组织人员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活动。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70)强化理论学习。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列入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提高干部思想认识。2023年11月已组织学习。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7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专题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排。会前,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6条,全部纳入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72)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局领导之间、局领导与普通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切实找准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73)坚持刀刃向内。制定《中共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方案》,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开出高质量。2023年12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提出的13条批评意见、2024年1月召开的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提出的12条批评意见、2024年1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相互提出的33条批评意见,均针对问题、触及思想,取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3.针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74)及时按规定接转。5名劳务派遣人员的组织关系于2023年12月15日前全部转入市信访局党支部。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75)动态常态化跟踪。对全局37名干部职工(在职30人、退休7人)进行梳理登记,建立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其中党员共计29人(在职22人、退休7人),组织关系均已转入局党支部。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走过场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76)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77)严肃规范专题会议。制定《中共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对专题会议进行规范。2023年12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总结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瓶颈短板,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切实发挥专题会议研判分析和推进部署作用。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5.针对主体责任清单虚化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78)提高责任意识。2023年10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观看党章辅导报告,进一步提高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要性的认识。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79)严格制定清单。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建立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信访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完善2020-2023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分别规范细化措施20条、15条、46条、34条。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0)压实工作责任。对制定责任清单存在涉嫌造假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及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制定《漳州市信访局发文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发文审核把关责任,规范发文流程。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6.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81)廉政风险点清单化。结合信访局各科(中心)职能,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11个,制定防控措施25条。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2)定期开展自查。局领导和各科(中心)按照《岗位廉政风险与防控责任表》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漳州市信访局廉政风险与防控责任自查表》,坚持每季度一自查,及时消除廉政风险隐患。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3)常态化抽查检查。根据廉政风险点排查自查自纠情况,结合收到及掌握的相关线索,由分管领导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抽查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杜绝廉政问题发生。2023年第四季度检查未发现线索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7.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全面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84)开展主体责任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个别了解、现场走访等形式,对驻在单位落实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并延伸至1至2个直属单位进行检查。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5)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指导驻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系统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切实筑牢防线。同时,督促驻在单位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红线”不触、“雷池”不越。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6)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加强对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的学习,提高本组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8.针对干部年龄结构不够优化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87)坚持党管干部。2023年11月,局党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8)制定建设规划。制定《漳州市信访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积极对接组织部、编办等,若有空余编制及时招录年轻干部。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89)积极推荐交流。制定《漳州市信访局党组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符合提拔、晋升、交流条件的干部,向组织部门推荐。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29.针对事业干部职称评聘工作未开展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90)提升主责意识。2023年11月,局党组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意识。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1)制定评聘方案。成立“漳州市网上信访服务中心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漳州市网上信访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明确职称评聘标准并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2)规范开展评聘。严格按照方案精神,确定2名评聘对象(专技10级),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考核、评分,并公示上报等。2023年11月,网信中心与两位同志签订了专业技术职务聘约合同,并提交市人社局备案。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0.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93)加强学习。2023年11月,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出入境管理规定,强化出入境管理意识,明确管理原则和程序。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4)全面梳理。对全局1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出入境更新备案信息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5)及时备案。2023年11月,8名科级干部已全部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更新备案信息。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6)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制定《漳州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动态表》,实行动态管理。巡察整改期间新聘2名中级职称专技人员,及时到出入境更新备案信息。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1.针对个别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97)强化监督意识。2023年12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廉政监督意识。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8)主动接受监督。巡察问题反馈后,市信访局党组共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10次,均第一时间报告并邀请纪检组参加。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99)健全完善制度。修订《中共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00)规范会议记录。巡察问题反馈后召开的10次党组会议,均规范会议记录,确保清楚反映会议召开情况。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32.针对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101)提升厉行节约意识。2024年1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强化干部职工过紧日子的意识。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02)认真沟通核实规范。分管财务领导、办公室主任、报账员一同到市审计局请教整改措施并邀请审计专家到信访局授课。明确将市国资中心报表和数据录入工作收回由局财务人员独立完成,不再委托第三方。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103)工会指定专人记账。工会记账工作由本局指定人员完成,不再委托第三方。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已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信访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要求不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体检,按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持注重治本和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改进完善党组议事程序,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信访事业发展。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工作成效上,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面展现信访系统的新气象和新作为。
四、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6日,市信访局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对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人,已给予其他处理7人。
因领导干部先锋模范表率作用不凸显对2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因对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费用审核把关不严格负有领导责任对1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因落实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构建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格局有差距、虚增差旅费、对县(区)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对1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因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费用审核把关不严格、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对1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因主体责任清单文件制作涉嫌造假对1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因对重复领取伙食补助、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对1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038170;通信地址:漳州市信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xf2038170@163.com。
中共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