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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 一、什么是家庭住房“以旧换新”?
  • 二、“以旧换新”的优势
  • 三、运营主体
  • 四、合作机构
  • 五、申请条件
  • 六、办理程序
  • 七、办理流程图
  • 八、申请方式
  • 九、申请起止时间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推动运营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等多方共同合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以旧换新”交换平台,以市场化手段推动“以旧换新”。
一、什么是家庭住房“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范围内的存量住房产权人通过“以旧换新”平台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市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下同)范围内购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场行为。

    二、“以旧换新”的优势

    全省率先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推动运营主体、开发企业、评估机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多方合力,通过漳州市租售一体化平台对外展示房源,依托交易资金监管实现资金封闭运行,保障交易安全,提振交易信心。

      三、运营主体

      由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安居公司”)和漳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城投资产公司”)负责运营。2025年1月1日起,“以旧换新”平台运营主体由漳州安居公司负责。

        四、合作机构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次应征加入“以旧换新”平台的房企共26家、在建在售项目27个。房源库信息将动态更新,并在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zfc.zzcia.com/)发布,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2.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备案有效期内,备案的经纪机构入驻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并完成经纪人员实名注册。存量住房市场化交易成功的,按约定标准计取中介服务费用;存量住房最终由运营主体购买的,不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本次应征加入“以旧换新”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68家。

        3.估价机构:具备估价资质,接受运营主体委托开展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并按约定的标准收取评估费用;作为评估报告评审单位的估价机构按约定的标准收取评审费用。本次应征加入“以旧换新”平台的评估机构共9家。

          五、申请条件

          申请“以旧换新”的“旧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区域范围:九龙大道以西、北江滨路以北、金峰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芗城区惠民花园。

          2.产权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3.产权状况:权属清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4.建成时间:2015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5.评估价格:评估单价不高于10000元/平方米。

          6.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不含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为C级或D级的存量住房)。

            六、办理程序

            (一)提出换房申请

            存量住房产权人向运营主体申请“以旧换新”服务,由运营主体采取“一编一审”方式确定该存量住房的价格后,存量住房产权人与运营主体签署《预购买协议书》,明确在协议签订之日起60天后,存量住房未能交易成功则由运营主体按评估价格下调10%购买;《预购买协议书》应就交易资金监管、资金使用等进行约定。

            (二)委托中介服务

            存量住房产权人自行选择平台入驻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交《预购买协议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明确委托服务期限和中介服务费用等,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拟售信息(发布价为评估价格),并提供“优先卖”等服务。

            (三)选择意向房源

            存量住房产权人(本人、配偶或子女)自行选择平台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房源库的房屋,提交《预购买协议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选定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并商定价格。选定意向房源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意向合同、支付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放心买”服务,最长为存量住房产权人(本人、配偶或子女)锁定该房源60天(以《预购买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产权人选购房源库以外商品住房的,自行与房地产企业约定成交价格、房源锁定、定金、购房款支付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办理“以旧换新”

            1.存量住房60天内市场化交易成功的,存量住房交易资金按相关规定实行监管并按相关协议约定支付已签订意向合同的商品住房购房款。“以旧换新”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住房购买手续。

            2.存量住房60天未能市场化交易成功的,则按预购买协议书的约定由运营主体购买,交易资金按相关规定实行监管并按相关协议约定支付已签订意向合同的商品住房购房款。“以旧换新”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住房购买手续。

              七、办理流程图

              图片

                八、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2:30-5:30(冬季);芗城区延安北路18号东盛大厦三楼(“以旧换新”服务窗口)。

                2.线上申请:登录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zfc.zzcia.com/),在首页“以旧换新”选项中选择“以旧换新申请”。

                漳州安居公司咨询电话:0596-2629522

                  九、申请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若运营主体累计购满1000套存量住房,则提前终止“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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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旧换新”服务窗口 漳州安居公司咨询电话:0596-2629522(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芗城区延安北路18号东盛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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